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监控类技术服务支撑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0-24
项目名称: 2025年监控类技术服务支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TZB0100-2025-4467
招标公司: 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能耗管理、DK系统、监控类技术服务支撑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5 年监控类技术服务支撑项目 ,招标编号: CTZB0100-2025-4467 ,招标人为 临港算力 ( 上海 ) 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5 年监控类技术服务支撑项目,服务地点:上海。
1.2 招标内容: 2025 年监控类技术服务支撑。
1.2.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1.4 本项目划分为 3 个标包 , 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标包名称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不含税)
1
2025 年动环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支撑(艾默生)
软件:监控系统的每年定期检测一次,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数据库的运行性能、数据全备份补丁更新,故障远程安全检查、杀毒、数据清理、新设备数据配置
硬件:每年对全网艾默生品牌监控设备涉及的端局( ABC 类局站)每年进行两次巡检, D 类站点每年巡检一次,故障零部件维修等工作。
534.33 万元
2
2025 年动环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支撑( DK 系统)
软件:监控系统的每年定期检测一次,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数据库的运行性能、数据全备份补丁更新,故障远程安全检查、杀毒、数据清理、新设备数据配置
硬件:每年对全网非艾默生品牌监控设备涉及的端局( ABC 类局站)每年进行两次巡检, D 类站点每年巡检一次,故障零部件维修等工作。
165.92 万元
3
2025 年动力监控系统平台技术服务支撑(能耗管理)
集团考核支撑(集团能耗台账审核 / 审计部集团专项审计数据提供等);电费、能耗管理支撑(年度预算数据支撑 / 电费异常专题分析 / 业务单位操作失误修正等);特殊业务情况专项支撑(大账单电表清理 / 国网电子账单对接支撑 / 集团紧急计提报账支撑等);基础数据治理、报账功能优化调整、稽核规则优化调整、预列测算规则优化调整、其他系统功能优化调整;“聚焦回收”电费保障场景;光伏发电节电费统计;网发上报口径的能耗汇总;
42.99 万元
合计
743.24 万元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标包 1 最高投标限价为 534.33 万元,标包 2 最高投标限价为 165.92 万元,标包 3 最高投标限价为 42.99 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资质要求: / 。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 )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2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 :关注公司微信服务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 :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 :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4.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 递交至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17 楼招标分公司会议室。
5.1.1 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招标代理人员接收投标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 投标人也可以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招标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 APP ,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港算力 ( 上海 ) 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1761 号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xuechengdong.sh@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计晓芸、任礼轩
电子邮箱: jixiaoyun.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业务):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17 楼
邮编: 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144761 )
银行账号: 6028查看完整信息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17 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