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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型半挂牵引车出租中标公告

  • 2025-11-11

项目名称: 重型半挂牵引车出租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RA25102400951

招标公司: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半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出租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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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号:RA25102400951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2025-10-31T18:59: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5-11-07T12:33: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重型半挂牵引车(沪GA7382) LZ4250H5DC1 乘龙 1.0 辆 2025-11-30T00:00:00.000+08:00

半挂车(沪H7870挂) THT9400TP 通华 1.0 辆 2025-11-30T00:00:00.000+08:00

* 交货地址:上海上海宝山区上海宝山区宝杨路2035号

* 商务条款:车辆委托管理第一条车辆甲方将自有车辆委托乙方管理及运营(具体车辆详见附件1车辆清单),车辆指定交付、返还地点:甲方处或甲方指定。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2、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调派乙方管理的车辆并指定服务区域和行驶路线。3、甲方车辆交付时含燃油的,乙方需根据甲方的燃油采购价按实际结算给甲方。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在甲方交付车辆时,乙方对车辆性能有充分认识。乙方须确保合同期内车辆行驶证和养路费、保险费等规费和证照均为齐全且合法有效存续,符合国家规定的道路车辆运营标准和乙方使用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车辆的使用权。2、合同期间,乙方使用车辆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令,进行安全行车,严禁超载、超限运输。因违法、违纪或违章所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造成甲方承担违法责任的,需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并接受甲方考核。4、委托管理的车辆从事的业务应以欧冶云商管理范围内相关公司委托业务为主,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从事其他业务,不得将车辆转租、出租、出售、转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5、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燃油费、维修费、车辆行驶证年审、道路运输证审验(一年两次)等一切车辆运营所产生的费用。6、合同期间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承担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民事、刑事责任,以及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以外部分)。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停驶的,停驶期间不得影响甲方委托业务,为完成业务而增加的成本乙方承担。7、合同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警察)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8、合同期内,乙方在正常的操作过程中如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应及时进行车辆维修。合同期满归还车辆时,经检验因乙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零部件,需重新修复的,由此发生的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故障损坏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9、乙方驾驶员应每日坚持例行保养工作,并认真做好保养记录。严禁使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测试,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和非载客的运输,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10、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车辆,更换增设它物。1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设备齐全,机件有效,无任何碰、刮现象,如需整修和清洁,则由乙方支付整修和清洁费用。12、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13、乙方每月底将车辆运行公里数报给甲方。14、乙方应定期安排车辆进行保养或检测,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未及时保养或无法保养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5、乙方在宝钢厂区和市内道路发生违章或电子警察抄告,应及时处理,罚款金额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期内或期满后,如甲方因乙方违章被交警追查,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16、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如发生事故,应在事故发生的12小时内通知甲方。17、乙方管理的车辆所从事的运输业务必须符合甲方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的各项考核检查。18、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将车辆完整且车况良好的交还给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补贴。第四条 保险条款1、乙方负责为所有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保险,甲方交付车辆时已购买的保险,乙方按实际结算(购买价格/365*剩余天数)给甲方。2、合同期内车辆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付。3、委托管理的车辆在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若事故受害方向甲方提出任何争议、赔偿、纠纷等事项时,不论何时皆由乙方负责解决;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资产使用费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2、合同到期,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还车时间交还车辆,每逾期交还一天,均按每日资产使用费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资产使用费,每逾期一天按资产使用费总额的1%交纳滞纳金。4、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资产使用费总额的 5 %支付违约金。以上甲方为: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条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车辆按照甲方指示返还甲方,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返还的,甲方可自行取回车辆,乙方遗留在车辆的一切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甲方拥有自行处理权,不必再行通知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1)乙方利用所管理的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风险的;(3)乙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甲方带来损失的;(4)拖欠支付资产使用费等相关费用达 15 日的;(5)乙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在合同期满后未按期还车;(7)未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或因不当使用,造成车辆损坏;(8)私自更改车辆行驶证、 营运证中规定的各种权限、资质及车辆所有人;(9)拒绝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车辆及其证件进行的检查。(10)车辆未以甲方业务为主,拒绝或停运甲方业务的。(11)经甲方评定,乙方已无能力承运甲方业务的。(12)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以上甲方为: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 报名要求:1、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货)资质;2、熟悉宝钢股份宝山基地产成品货物运输要求,为宝钢股份合格物流服务商优先考虑;3、对宝山区周边路况熟悉,与宝山区交通、路政主管部门保持良好关系;4、未纳入上海市道路运输企业严重失信主体。

采购商名称: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平台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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