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视联2025年基于视觉大模型的交通可视化应用大屏开发项目询比公告
- 2025-11-15
项目名称: 天翼视联2025年基于视觉大模型的交通可视化应用大屏开发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ZYT-20251020-050
招标公司: 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交通可视化应用大屏开发项目、视觉大模型交互定制化开发服务、可视化指挥调度违法行为分析定制化开发服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天翼视联 2025年基于视觉大模型的交通可视化应用大屏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 ZYT-20251020-050 ),采购人为 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拟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选择 2 家供应商提供 基于视觉大模型的 交通可视化应用大屏开发 、系统的接口对接、调测、实施、交付服务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标包 1】 拟采购 1家供应商提供交通态势分析、视觉大模型交互定制化开发服务,同时提供现场对应系统的接口对接、调测、实施、交付服务。
【标包 2】 拟采购 1家供应商提供可视化指挥调度、违法行为分析定制化开发服务,同时提供现场对应系统的接口对接、调测、实施、交付服务 。
序号
标包 名称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交付 期
服务地点
保修期
采购预算(不含税)
1
标包 1
交通态势分析、视觉大模型交互
详见技术规范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系统部署及上线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为采购人提供为期 12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35.903445 万元
2
标包 2
可视化指挥调度、违法行为分析
16.62485 6 万元
合计
52.52830 1 万元
1.2.2 标包划分情况和成交人数量: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 1.2 .1 条 款 。每个 标包成交人数量为【 1】个 , 本项目允许 响应供应商 同时 成交 的最多标包数为【 2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 标包 1 】 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 为 359034.45 元 , 【 标包 2 】 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 为 166248.56 元 ”,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 ,其响应将被否决。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 须提供有效的最 新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2.1.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全国范围内信息化技术服务类项目经验,至少提供一份业绩。
注: 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
2.1. 3 人员要求 :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 1人 。
注: 提供 ①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岗位、身份证正反面);②社保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 5月1日 之后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代缴,需出具完整的委托证明 ),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如提供为多人社保信息汇总材料,请于证明材料中用明显标识标注出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所在项,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原件备查。
2.1.4 供应商须承诺可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注:满足要求并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7项目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2.4 产品【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 / 。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 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19 日 ( 全天 ) 。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 5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启响应文件后,响应供应商应在 10 分钟内在报价一览表上进行盖章确认,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内容。)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 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 -CA办理 ”。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61号
邮 编: 200085
联 系 人: 宋 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 南京市南祖师庵 7号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蔡怡菁、 姚雅彬、 吴志超 、 邵其银、柏松、易文、王华明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caiyijing0752.cutcc@chinaccs.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080003776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后,通过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 5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