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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上海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1-25

项目名称: 公示//上海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采购标的物: 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设备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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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上海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设备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97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采购人日常工作需求,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供应商采购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设备,包括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并协助完成验收。(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报价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到2025年11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需在上述时间领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料:A、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席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1、本项目最高限价97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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