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PMC(HF)-ZB2025-11-1952026年和2027年流动设备维保服务
- 2025-12-02
项目名称: ZPMC(HF)-ZB2025-11-1952026年和2027年流动设备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ZPMC(HF)-ZB2025-11-195
招标公司: 上海振华海服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公告标题:ZPMC(HF)-ZB2025-11-195 2026年和2027年流动设备维保服务
公告内容:
2026年和2027年流动设备维保服务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和2027年流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杜文玲,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流动设备维保废物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振华海服就2026年和2027年流动设备维保服务进行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分别与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为进行资格预审。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标书。
2.1工作内容有:
2.1.1叉车汽车吊大修:所有服务驻乙方场地大修,大修费用含:场地费、人工费、运输费(含运输保险费、来回费)、安全费、环保费、水电费,拆装材料损耗费、辅助工具费、冲砂费、油漆费、危废处置费、13%税费。备件甲方提供,钣金型材按附件维保单价计算,乙方纯人工服务,见附件大修技术要求。驻乙方产生的危废(除废旧电瓶)均由乙方处置,处置清单等手续交由甲方存档。所有更换下来废旧备件由甲方统一回收处置。
2.1.2叉车维保:全面检查、故障确定排除,需保证本航次一次性整车检查调试完成(如单航次需服务多次,不作重复计价)。部件项目工时:含部件更换、部件维修修复、保养清洁。需拆装主部件,其副件工时不作为拆装更换计价内,按主部件计算。所有更换下来废旧备件由甲方统一回收处置。所有服务驻船舶和乙方驻外场地维修(甲方不提供岸基场地)。维修费用含:场地费、人工费、运输费(含运输保险费,附件有来回报价)、安全费、环保费、水电费,拆装材料损耗费、辅助工具费、冲砂费、油漆费、危废处置费、13%税费。备件甲方单位提供,乙方单位纯人工服务。甲方区域维修产生的危废由甲方处置,驻乙方产生的危废(除废旧电瓶)均由乙方处置,处置清单等手续交由甲方存档。
2.2.3汽车吊维保:全面检查、故障确定排除,需保证本航次一次性整车检查调试完成(如单航次需服务多次,不作重复计价)。部件项目工时:含部件更换、部件维修修复、保养清洁。需拆装主部件,其副件工时不作为拆装更换计价内,按主部件计算。所有更换下来废旧备件由甲方统一回收处置。所有服务驻船舶和乙方驻外场地维修(甲方不提供岸基场地)。维修费用含:场地费、人工费、运输费(含运输保险费,附件有来回报价)、安全费、环保费、水电费,拆装材料损耗费、辅助工具费、冲砂费、油漆费、危废处置费、13%税费。备件甲方单位提供,乙方单位纯人工服务。甲方区域维修产生的危废由甲方处置,驻乙方产生的危废(除废旧电瓶)均由乙方处置,处置清单等手续交由甲方存档。另有6辆皮卡和1辆3T载货卡车参照本项维修保养计算(除转运运输费)。
2.3.4通用小设备维保:全面检查、故障确定排除(如单航次需服务多次,不作重复计价)。部件项目工时:含部件更换、部件维修修复、保养清洁。需拆装主部件,其副件工时不作为拆装更换计价内,按主部件计算。需保证本航次一次性整车检查调试完成,重复项目本航不作重复工时计算)所有更换下来废旧备件由甲方统一回收处置。所有服务驻船舶和乙方驻外场地维修(甲方不提供岸基场地)。维修费用含:场地费、人工费、运输费(含运输保险费,附件有来回报价)、安全费、环保费、水电费,拆装材料损耗费、辅助工具费,13%税费。备件甲方单位提供,乙方单位纯人工服务。
2.3.5所有服务都在振华长兴基地靠港船舶及上海区域内靠港船舶,如在其它区域服务,服务人员按实际交通费甲方给予补助。
2.3.6投报要求:所有工时已锁定,投标单位只需要报总单价(见附件投标报价单)
工期:本合同为年度合同(单价),服务即需即供。锁定单价,按每月据实服务数量每季度结算一次。
2.5锁定单价,按实际发生为结算依据。
2.(共计2年)
3.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3.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3.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 “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附件: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