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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镇西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 2025-12-02

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镇西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EPC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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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镇西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 已由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政复〔 2024 〕 78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 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一)新建彝族跳菜文化农旅走廊( 2.5m 宽彩色沥青路面),投资约 100.00 万元。(二)新建生态稻田体验观光和水果采摘步道( 2.5m 宽观景步道 ) ,投资约 76.00 万元。(三)新建田园风光观景节点(以草垛、绿植、简易装置等打造约 14 个小节点),投资约 150.00 万元。(四)新建乡村旅游道路建设及沿线绿化提升,投资约 90.00 万元。(五)新建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包括栈桥、土林半山观景步道及观景平台、临时售卖点、趣味轮胎护栏、轨道游览车等),投资约 144.00 万元。(六)新建村民活动场所 300 ㎡,用于展示彝族跳菜非遗文化,投资约 120.00 万元。(七)新建生态停车场 2 个,投资约 90.00 万元。(八)新建修复农田灌溉沟、排水沟( 2.5m 宽水渠步道 1200 ㎡、田间农房约 30 个、水渠木平台及座凳、沿线绿化提升等),投资约 80.00 万元。以上工程合计投资 850.00 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2 招标范围: 2024 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镇西山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 EPC 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 )设计工作范围: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工作,按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 )施工工作范围: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招标规模:投资 850 万元,其中:(一)彝族跳菜文化农旅走廊,投资约 100.00 万元。(二)生态稻田体验观光和水果采摘步道,投资约 76.00 万元。(三)田园风光观景节点,投资约 150.00 万元。(四)乡村旅游道路建设及沿线绿化提升,投资约 90.00 万元。(五)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投资约 144.00 万元。(六)新建村民活动场所,投资约 120.00 万元。(七)新建生态停车场,投资约 90.00 万元。(八)新建修复农田灌溉沟、排水沟,投资约 80.00 万元。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审定金额为准。

2.4 资金 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南涧镇西山村

2.6 项目实施时间: 总工期: 120 日历天 ( 包含设计、施工工期 ), 因每个工程分时间先后实施,具体施工工期应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合理约定 。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2.8 其他: 2.8.1 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 [2016]247 号)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施工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②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8.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8.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其他的法定证明证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上 ( 含乙级 ) 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 ) 乙级及以上 ( 含乙级 ) 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所述的资质要求。

3.3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 2023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证且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 2023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未 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 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 2023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内( 2021 年至 2023 年)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注:至投标截止时间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书面说明】。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7 信誉要求:近三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新成立企业年限不够的从成立时间开始计)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注: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8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名单中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9 近三年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投标时投标施工单位自行承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相关部门查询中标候选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若有不良记录取消中标资格) 。

3.10 投标人严格执行第 72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由施工企业提供)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omePage ),凭企业数字证书( CA )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ZBJ ;招标 电子商务招标文件 ,格式为 *.ZBS 、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 投标文件的上传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 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 /#/homePage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要求:

5.3.1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

地点: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彩云路延伸段体育场以西)。

5.3.2 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方式:①现场开标、②智能开标。

①现场开标: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表人 的身份证原件、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参加现场开标 , 对于开标时未将正确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带到开标厅进行解密的投标单位 , 不再等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导入及解密的 , 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智能开标 : 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 , 远程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omePage )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根据投标人具体数量在开标现场确定 , 如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 , 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 , 否则视为投标人对 本项目开标 过程无 任何异议 , 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的 ,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omePage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上发布;

6.2 招标人 对其他网站 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 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涧镇白沙路 22 号

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西城时代 A 座 21 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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