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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轨道交通3,4,5,6,10,12,13,15,17,浦江线品牌列车及站厅包柱媒体形式餐饮,亲子,娱乐行业独家广告代理供应商采购-上海地铁轨道交通3,4,5,6,10,12,13,15,17,浦江线品牌列车及站厅包柱媒体形式餐饮,亲子,娱乐行业独家广告代理供应商采购采购公告

  • 2025-12-03

项目名称: 上海地铁轨道交通3,4,5,6,10,12,13,15,17,浦江线品牌列车及站厅包柱媒体形式餐饮,亲子,娱乐行业独家广告代理供应商采购-上海地铁轨道交通3,4,5,6,10,12,13,15,17,浦江线品牌列车及站厅包柱媒体形式餐饮,亲子,娱乐行业独家广告代理供应商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NDTCM-2025011

招标公司: 上海中南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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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上海地铁轨道交通3、4、5、6、10、12、13、15、17、浦江线品牌列车及站厅包柱媒体形式餐饮、亲子、娱乐行业独家广告代理供应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上海地铁品牌列车及站厅包柱媒体形式餐饮、亲子、娱乐行业独家广告代理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地铁轨道交通3、4、5、6、10、12、13、15、17、浦江线品牌列车及站厅包柱媒体形式餐饮、亲子、娱乐行业独家广告代理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ZNDTCM-2025011

最低限价媒体费(制作费另算):190万元/1年(品牌列车150万元/年、包柱40万/年),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周期:2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采购上海轨道交通3、4、5、6、10、12、13、15、17、浦江线的上海地铁品牌列车及站厅包柱媒体形式餐饮、亲子、娱乐行业独家广告代理供应商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响应单位或响应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注:(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是指: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2)响应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响应人已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请响应人自行说明。

3、(1)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没有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pf/pf1002?type=1)被处理名单中。

4、响应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5、联合体响应: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采用线下审批发售方式发放。

2、磋商文件发售日期:自2025年12月0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起至2025年12月08日16:30(北京时间)止。

3、响应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如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请出具自拟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船研所19号楼东门一层(118室)现场领取文件。以上材料仅作为领取文件的凭证,不作为评审依据,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标书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出后将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中。

5、磋商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

账号:8602查看完整信息

五、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13:30 (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响应人应于磋商当天下午13:00-13:30递交响应文件至磋商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迟到的响应。

3、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船研所19号楼东门一层(118室)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上海中南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老师

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船研所19号楼东门一层(118室)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丁老师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zkgs88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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