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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店镇毛家弄村龚家生产队农民集中居住改造项目民房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2-04

项目名称: 罗店镇毛家弄村龚家生产队农民集中居住改造项目民房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民房工程设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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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受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 罗店镇毛家弄村龚家生产队农民集中居住改造项目民房工程设计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 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内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 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含综合资质)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罗店镇毛家弄村龚家生产队农民集中居住改造项目民房工程设计 ;

2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建设项目内容包括: 项目系根据村民原宅基地状况打造形成的双联三层新村宅,共重新安置 31 户居民 。

3 、交付 地址: 毛家弄村龚家生产队 ;

4、 设计周期: 30天 ;

5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 项目以 外的服务项目;

6 、采购预算 金额: 606400 元 ; 最高投标现价: 515440 元 (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 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合格的供应商可 于 202 5 年 12 月 5 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5 年 12 月 11 日(每 日 上午 9:00-下午 16: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 ”获悉报 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 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 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登记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 );

(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 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含综合资质)

注: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 600 元,售后不退。

2 、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 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供 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 、磋商响应 截止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3: 0 0:00 ,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 件恕不接受;

2 、磋商时 间: 202 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5 :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 1538 弄 15 号;

2 、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 1538 弄 15 号;

3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

(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 ”通知,请 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何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地 址:宝山区友谊路 1538 弄 15 号

联系人:王克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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