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陇院项目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工程候选人公示
- 2025-12-31
项目名称: 上海申陇院项目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工程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工程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申陇院项目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工程 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上海申陇院项目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工程,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1 时 00 分在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 上海熠途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 1586089.65元)
第 二 中选候选人:上海通帛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1647146.47元 )
公示期: 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4 日下午 17 时 00 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826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