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电务段卞庄站等四站室内联锁等设备更新改造及室外设备超期隐患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1-21
项目名称: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电务段卞庄站等四站室内联锁等设备更新改造及室外设备超期隐患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6-0090-GK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电务段
采购标的物: 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室外信号设备超周期隐患整治、室内联锁等设备更新改造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电务段卞庄站等四站室内联锁等设备更新改造及室外设备超期隐患整治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TGCHDJL- 2026-0090-GK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电务段卞庄站等四站室内联锁等设备更新改造及室外设备超期隐患整治项目 已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电务段 以 上铁计统函 [2025]913 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预下达 2026 年技术改造、大修计划的通知》、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单 - 审批号:技安 26003 《关于芦岭、唐南集、曹山、蚌埠东、凤阳、卞庄、管店、永宁镇 8 站室外信号设备超周期隐患整治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批复》、 计装函 [2026] 1 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批复京沪线曹山等 4 站信号联锁等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的通知》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费、安全生产费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电务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及 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1 )室外设备超期隐患整治项目实施地点:京沪线永宁镇站、卞庄站、管店站、曹山站、凤阳站、蚌埠东站、芦岭站、唐南集。
( 2 )室内联锁等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地点:京沪线卞庄站、管店站、凤阳站、曹山站、芦岭站、唐南集站 。
2.2 项目内容:
( 1 )室外设备超期隐患整治项目实施范围:京沪线永宁镇站 ( 包含永宁镇至东葛区间、永宁镇至亭子山区间、不含永宁镇站内及永宁镇至高里区间 ) ,卞庄 ( 全范围 ) 、管店 ( 全范围 ) 、曹山 ( 全范围 ) 、凤阳 ( 全范围,增加原门台子中继撤除后划入部分 ) 、蚌埠东 ( 区间全范围、站内部分实施,增加原门台子中继撤除后划入部分 ) 、芦岭 ( 站内仅轨道电路器材及扼流变箱盒、轨道箱盒硬面化,区间全范围实施,增加撤除任桥中继后划入部分 ) 、唐南集 ( 全范围,增加撤除任桥中继后划入部分 ) 。实施内容为 : 从信号楼分线盘分界,室外大修工程包含电缆更换、电缆沟开挖制作、铝合金信号机构更换、室外各箱盒及配线更换、信号机点灯单元更换、轨道变压器更换、拼装式硬面化制作、全要素电缆径路图制作、高柱信号机机柱倒立等。
( 2 )室内联锁等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地点:京沪线卞庄站、管店站(含明光站配套改造)、凤阳站(含蚌埠东站配套改造,撤除门台子中继站室内外设备)、曹山站(含曹老集、蚌埠、新马桥站配套改造)、撤除任桥中继 ( 涉及芦岭、唐南集、固镇站配套改造,撤除任桥中继站室内外设备 ) 。实施内容 : 现场调查、施工方案编制、联锁系统继电器等组合设备更换、更新控制台、显示器等显示及操作终端、接口设备驱采单元或继电接口改造、电源系统改造、防雷与接地系统、机柜与布线、系统调试与试验、配套工程如房建新建或改造等。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各标段工期见表 1-2-1 ,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各标段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历天,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根据招标方内部流程,对中标单位后续竞标活动的信誉分进行相应的扣减。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包件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 4 个标段 , 每个标段划分为 2 个包件,其中每个标段的包件 1 为 : 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包件 2 为 :室外信号设备超周期隐患整治。每个包件须单独报价且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1 )本项目共分为 4 个标段,其中 标段 Ⅰ 为 “ 卞庄站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 ”, 标段 Ⅱ 为 “ 管店站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 ”, 标段 Ⅲ 为 “ 凤阳站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 ”, 标段 Ⅳ 为 “ 曹山站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 ”标段、包件划分详见表 1-2-1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各标段分别选择一名中标人,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各包件合同,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两个标段。
表 1-2-1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电务段卞庄站等四站室内联锁等设备更新改造及室外设备超期隐患整治项目 标段、包件划分表
序号
所属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包件名称
工期
地点
备注
1
标段 Ⅰ
2026-0090-GK -01
卞庄站室内 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 外超 期 周期隐患整治
包件 1 : 卞庄站 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卞庄站
包件 2 : 卞庄站 室外信号设备超周期隐患整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
2
标段 Ⅱ
2026-0090-GK -02
管店站 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
包件 1 : 管店站 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管店站
包件 2 : 管店站 室外信号设备超周期隐患整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
3
标段 Ⅲ
2026-0090-GK -03
凤阳站 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
包件 1 : 凤阳站 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凤阳站
包件 2 : 凤阳站 室外信号设备超周期隐患整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
4
标段 Ⅳ
2026-0090-GK -04
曹山站 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
包件 1 : 曹山站 信号联锁等室内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曹山站
包件 2 : 曹山站 室外信号设备超周期隐患整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
( 2 )本项目各标段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各标段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人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 3 )本项目各标段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 5% 的违约金。
( 4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报备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
证明材料:报备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账号截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卞庄站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 ( 标段 Ⅰ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1.2 企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1.3 企业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 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技改大修或新建 改 建施工 业绩。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②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③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④中标通知书。
证明材料说明:( 1 )上述四项证明材料提供一种即可。( 2 )业绩证明材料中约定工期及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3 )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证明材料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证明项目内容的材料,并加盖公章,甲方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甲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 )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项目名称、内容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的履行进度,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 1.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 1 )项目经理要求
1 )人员职称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职称。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工程师职称证书。
2 )人员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 2025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 ) 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 经理 自 20 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具 有 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 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技改大修或新建改建施工 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4 )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5 )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标段 Ⅰ 、标段 Ⅱ 、标段 Ⅲ 、标段 Ⅳ 四 个标段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同时投标的,其投标的不同标段中拟派驻的主要人员可相同。
( 2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 负责人 、技术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1.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投标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3.1.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1.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 10 )投标人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 1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
( 12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3.2 管店站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 标段 Ⅱ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 2 .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 .2 企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 2 .3 企业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 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技改大修或新建 改 建施工 业绩。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②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③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④中标通知书。
证明材料说明:( 1 )上述四项证明材料提供一种即可。( 2 )业绩证明材料中约定工期及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3 )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证明材料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证明项目内容的材料,并加盖公章,甲方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甲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 )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项目名称、内容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的履行进度,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 2 .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 1 )项目经理要求
1 )人员职称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职称。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工程师职称证书。
2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 2025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 ) 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 经理 自 20 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具 有 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 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技改大修或新建改建施工 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4 )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5 )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标段 Ⅰ 、标段 Ⅱ 、标段 Ⅲ 、标段 Ⅳ 四 个标段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同时投标的,其投标的不同标段中拟派驻的主要人员可相同。
( 2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 负责人 、技术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 2 .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投标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3. 2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2 .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 10 )投标人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 1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
( 12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3.3 凤阳站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标段Ⅲ)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 3 .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 .2 企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 3 .3 企业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 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技改大修或新建 改 建施工 业绩。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②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③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④中标通知书。
证明材料说明:( 1 )上述四项证明材料提供一种即可。( 2 )业绩证明材料中约定工期及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3 )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证明材料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证明项目内容的材料,并加盖公章,甲方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甲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 )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项目名称、内容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的履行进度,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 3 .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 1 )项目经理要求
1 )人员职称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职称。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工程师职称证书。
2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 2025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 ) 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 经理 自 20 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具 有 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 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技改大修或新建改建施工 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4 )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5 )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标段 Ⅰ 、标段 Ⅱ 、标段 Ⅲ 、标段 Ⅳ 四 个标段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同时投标的,其投标的不同标段中拟派驻的主要人员可相同。
( 2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 负责人 、技术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 3 .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投标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3. 3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 10 )投标人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 1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
( 12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3.4 曹山站室内连锁等更新设备改造及室外超期周期隐患整治(标段Ⅳ)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 4 .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4 .2 企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 4 .3 企业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 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技改大修或新建 改 建施工 业绩。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②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③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④中标通知书。
证明材料说明:( 1 )上述四项证明材料提供一种即可。( 2 )业绩证明材料中约定工期及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3 )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证明材料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证明项目内容的材料,并加盖公章,甲方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甲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 )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项目名称、内容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的履行进度,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 4 .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 1 )项目经理要求
1 )人员职称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职称。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工程师职称证书。
2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 2025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 ) 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 经理 自 20 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具 有 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 独立承建铁路信号技改大修或新建改建施工 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4 )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5 )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标段 Ⅰ 、标段 Ⅱ 、标段 Ⅲ 、标段 Ⅳ 四 个标段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同时投标的,其投标的不同标段中拟派驻的主要人员可相同。
( 2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 负责人 、技术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 4 .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投标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3. 4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 10 )投标人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 1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
( 12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 20 26 年 01 月 21 日至 20 26 年 01 月 25 日。
4 . 2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按照标段发售,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 佰 元 整( ¥ 5 00.00 ),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转账形式从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或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十条 “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标书款”,如“ XX 单位 + 2026-0090-GK -01 +标书款”。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支付招标文件款项。
4 . 3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 1 )营业执照;(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 3 )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 )其他;( 8 ) 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需提供上述材料,其中 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 为本项目往次招标 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 。
上述材料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依照本公告附件 “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 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 XX 单位 + 2026-0090-GK -01 +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 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 的递交
7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 26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为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庄村 53号15幢华东监理公司南京造价站开标室 。
7 .2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 方式
8.1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同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
8.3 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 “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程序调试设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电务段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兴安路 63 号
联 系 人: 蔡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庄村 53号15幢华东监理公司南京造价站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虞工、李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djlzbdl03@126.com
银行户名: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 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报名表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电务段
招标代理: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 26 年 0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