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联合接待大厅特勤特保队伍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1-22
项目名称: 区信访联合接待大厅特勤特保队伍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查看完整信息0166623-51305526
招标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信访
采购标的物: 特勤特保队伍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项目概况
区信访联合接待大厅特勤特保队伍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2日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查看完整信息0166623-51305526
项目名称: 区信访联合接待大厅特勤特保队伍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5126-00003912
预算金额(元): 1208400元 ( 国库资金:12084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208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区信访联合接待大厅特勤特保队伍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8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区信访联合接待大厅特勤特保队伍建设项目,一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本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4.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至 2026年01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13: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13:30
开标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相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崇明区信访办公室
地 址: 崇明区城桥镇江帆路555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华瀛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秋涛路168弄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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