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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上海分公司浦东运行保障基地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二次询比)公告

  • 2026-01-30

项目名称: 南航上海分公司浦东运行保障基地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二次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SZD260014-B-1

招标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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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采购 代理机构 ”)受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 现对 南航上海分公司浦东运行保障基地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二次询比) 进行 询比 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南航上海分公司浦东运行保障基地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二次询比) 。

1.2 项目 编号: SZD260014-B-1 。

1.3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项目概况: 南航 上海分公司浦东运行保障基地 提升 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 450号,晨阳路南、港洪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31338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7228平方米,地下约4110平方米)。其中南楼地上建筑面积约12047㎡,地下建筑面积约1527㎡,北楼地上建筑面积约15048㎡,地下建筑面积约2134㎡。改造内容为对项目园区室外区域内容进行提升改造,优化单体立面,优化室内布局,室内装修改造,机电管线、设备改造等。本次大修项目大致涉及南楼一层至三层室内室内翻新,面积约6000㎡;室外更新和提升,面积约15000㎡;地下室翻新,面积约4110㎡;另外还有相关设备更新及功能更新等。

1.5.2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设计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如需)、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如需)、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所有专业深化设计(含厨房工艺设备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审核及委托人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

1.5.3 采购限价:费率3.65%。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

2、 本项目采用 费率 报价 ,有效报价范围: 费率 ≤ 3.65 %,最多保留 2 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 3 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 供应商 只能报唯一的 费率 ,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 费率 ,且 费率 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费率 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 费率 计算报价。

1.6 服务期限: 受托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通过后 2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具体详见合同 。

1. 7 本项目只接受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 询比文件 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询比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 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 询比 项目。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 询比 项目 。

2. 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 被 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 严重失信 ”(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 询比 。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询比。

2. 7 其他要求:

2.7.1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须提供资质证书。

2.7.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备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单位为供应商)、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2.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 询比 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 询比 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 询比 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询比文件 的获取

3.1 获取 询比文件 时间: 2026年1月30日16:30:00至2026年2月4日16:30:00 ;在 (zb.sh-yuanzhu.com)完成注册(免费)及在线获取 询比文件 。 询比文件 售价 500 元 /本 ,售后不退。未获取 询比文件 的不得参加 本次询比 , 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收其 响应 文件。

3 .2 请满足资格要求的 供应商 按照如下方式报名:

1) 进入 “zb.sh-yuanzhu.com”网站;

2) 在网站主页点击 “供应商登录”;

3)登录系统或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

4)进入系统报名,点击对应项目报名跳转到报名填写页面。

填写 供应商 联系人信息,选择需要报名的包,上传获取 询比 文件需要的资料,同意网上报名承诺并点击报名。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示报名成功。

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交费及获取 询比 文件,请于此期间持续关注本系统内项目信息。

3.3 获取 询比 文件时需根据 询比 文件中 供应商 资格要求上传如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证明材料 (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资质证书 (加盖公章)。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 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

获取 询比 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 响应 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 响应 文件为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14时00分 , 供应商 应在截止时间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 响应 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快递时间为准)。

4.2 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 : 上海市延安东路 1200号11楼 第三会议室 。

4. 3 供应商如采用邮寄形式递交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邮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顺丰快递到付寄送)。分批次邮寄或修改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最后一次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应按 询比 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快递箱或快递袋多层包装后再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文件按 询比 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开标程序开启。若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不予接收,快递退回,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 询比文件 要求密封的 响应 文件, 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

5、询比 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 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 供应商 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 询比采购 程序终止。 并 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

6 、联系方式

6 .1 采购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 4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工 , 查看完整信息

6 .2 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200号11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郝嵘 查看完整信息、胡迪睿查看完整信息

7 、 澄清、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 . 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2.2.1项规定提出。

7 . 2 如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 采购 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200号11楼

采购 代理机构联系人: 郝嵘、胡迪睿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7.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 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 . 4 供应商 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 提出内容和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 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 采购人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 前 ” 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截止后 48 小时 ,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 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 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 “评审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询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https://csbidding.csair.c 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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