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上海分公司舟山实训基地楼宇维修维保服务协议-20260205
- 2026-02-05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上海分公司舟山实训基地楼宇维修维保服务协议-20260205
招标公司: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上海分公司舟山实训基地
采购标的物: 楼宇维修维保服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 海油发展 - 安全环保公司上海分公司舟山实训基地楼宇维修维保服务协议 -2026 0 20 5 )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发展 - 安全环保公司上海分公司舟山实训基地楼宇维修维保服务协议 -20260205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和商务建议书。
2026年2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B 、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 - 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D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 、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 / 评审时的依据。
G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 、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资格条件: 具有经第三方认证的安全、质量、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商要求:
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我司承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3)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 3 )业绩要求:
( 1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签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已完成的至少一项楼宇维修、厂房设施维护相关服务业绩,项目金额 30 万元以上。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 2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 )合同和 2 )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签署页(双方签字和盖章)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成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只算为 1 个有效业绩。 3 )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 6 年 2 月 5 日)至( 202 6 年 2 月 13 日)止 。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 采办经办人: 姓名:李欣,电话: 02122833342 ,邮箱 lixin5@
技术联系人: 姓名: 陈潇俊, 电话: 021 22833700 ,邮件: ex_chenxj9@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2026 年 2 月 5 日
附件:技术文件和采购商务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