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聘请税所开展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咨询项目
- 2026-02-09
项目名称: 聘请税所开展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 SRC2602050058
招标公司: 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税务服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咨询服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咨询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资产损失
税前扣除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询比公告
根据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开展本采购工作,本次采购以公开询比的方式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寻源项目名称: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聘请税所开展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咨询项目
2. 寻源项目编号: SRC2602050058
预计采购金额(含税): 80000.00 币别:人民币
3. 标的信息:
标段名称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品类
备注
ByItem
税务服务
项
1.00
技术咨询服务
4. 应标方式:
通过云南能投招采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以公开询价方式征集服务机构,本次采购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评审标准,择优选取一家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5. 有效报价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2-24 17:00:00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预留至少 1 天时间进行报价,勿在最后。投标截止日期前,已报价内容可修改。报价截止后,系统关闭将无法再接收和修改。
二、选聘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并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历;须具备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 AAAA 级以上等级资质;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huml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6.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7. 与甲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采购为选聘税务咨询机构开展云能租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咨询服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基础资料风险排查与整合:乙方指派咨询团队,全面梳理甲方关于本次资产损失形成的过程,主要包括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资料及相关业务支持文件;
2. 乙方将对甲方指定的单笔 / 多笔应收款项所涉及的《业务合同 / 协议》、《交易凭证》、《会计凭证》及《应收账款明细账》进行交叉核验与逻辑一致性审核,识别债权有效性风险及税会差异风险,并提供书面审核意见;
3. 损失证明资料的风险补全与文件制作:根据资产损失原因,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指导或协助甲方收集、完善外部证据(如司法文书、行政文书等)。协助甲方编制完整的内部证据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坏账核销申请及审批表》、《债权损失真实性专项说明》等文本。
4. 资料留存规范指导:提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资料归档管理建议》,指导甲方对全部备查资料进行规范化的纸质归档与电子化备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有序性与可检索性。
5. 撰写《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从商业逻辑、债务人状况、账龄分析等多维度量化论证损失发生的合理性。
6. 提供税前扣除事项的税务沟通服务。
7. 指导甲方完成本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相关的辅助备查资料整理、辅助纳税申报工作;
8. 乙方全程指导甲方完成本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落地,随时解答落地过程甲方财务人员的问题。
(三)服务期限:根据具体合同约定;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含税价不超过 8 万元
四、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附以下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财务报告 / 报表、业绩证明材料、人员构成、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简历表及业绩情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等。
五、报名要求
若有意参加本次竞谈,请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将“询比参与确认函(附件)”盖章后送至现场(联系人:朱老师、华老师)或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huquanlai@cnyeig.com ; huakang@cnyeig.com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现场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提交材料者,不得递交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