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共安全技防零星设备(日常)配件比选公告
- 2026-02-12
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共安全技防零星设备(日常)配件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公共安全技防零星设备日常配件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一、报名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上述证明缺一不可。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清单5个(提供用户合同,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相关职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专业的服务队伍并能长期提供优质服务的团队。
6.本次比选执行上海市政府扶贫定点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 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及通信设备销售、智能科技、电子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原件)(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原件、原件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证书(扫描件)。
6)2022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合格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并按照比选函及相关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报名接受验证并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逾期不予办理(投标单位必须现场验证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二)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日期: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8月31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址: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17号楼107室;
3.联系人:邬惠君,联系电话:2428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