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辰华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六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批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3-02
项目名称: 上海辰华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六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批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上海辰华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服务授权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辰华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原集体企业第六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批次采购)
招标编号: CY3725SCH008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上海辰华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原集体企业第六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批次采购(招标编号: CY3725SCH008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包号
分标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报价
CY3725SCH008-001
包 1
服务
流标
CY3725SCH008-001
包 2
服务
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
0.2385 万元
CY3725SCH008-001
包 3
服务
北京博麟科技有限公司
2
0.236399 万元
CY3725SCH008-001
包 4
服务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
95.70%
CY3725SCH008-001
包 5
服务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2
95.00%
CY3725SCH008-001
包 6
服务
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
98.20%
CY3725SCH008-001
包 7
服务
江苏秉信科技有限公司
4
95.00%
CY3725SCH008-001
包 8
服务
杭州漠坦尼科技有限公司
5
94.00%
CY3725SCH008-001
包 9
服务
上海栋英科技有限公司
6
94.60%
CY3725SCH008-001
包 10
服务
上海吉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7
97.80%
CY3725SCH008-001
包 11
服务
上海柒志科技有限公司
8
95.00%
CY3725SCH008-001
包 12
服务
上海聚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
94.00%
CY3725SCH008-001
包 13
服务
江苏网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
93.00%
CY3725SCH008-001
包 14
服务
上海澜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
95.00%
CY3725SCH008-001
包 15
服务
上海信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
96.00%
CY3725SCH008-001
包 16
服务
上海科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3
94.00%
CY3725SCH008-001
包 17
服务
武汉国源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4
95.68%
CY3725SCH008-001
包 18
服务
上海钜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
7.566 万元
CY3725SCH008-001
包 19
服务
浙江双瑞科技有限公司
1
7.579 万元
CY3725SCH008-001
包 20
服务
安徽晟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
7.566 万元
CY3725SCH008-001
包 21
服务
杭州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
4.3219 万元
CY3725SCH008-001
包 22
服务
南京南瑞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1
18.2 万元
CY3725SCH008-001
包 23
服务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2
16.900001 万元
CY3725SCH008-001
包 24
服务
流标
CY3725SCH008-001
包 25
服务
上海泰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
194.88 万元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异议人的名称;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 1 )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4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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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zhaobiao7@ziwentender.com
2026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