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东区(南区)形成及深层地基处理工程隔堤设备租赁(对拉船及吹砂船)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3-03
项目名称: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东区(南区)形成及深层地基处理工程隔堤设备租赁(对拉船及吹砂船)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东区(南区)形成及深层地基处理工程隔堤设备租赁(对拉船及吹砂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东区(南区)形成及深层地基处理工程隔堤设备租赁(对拉船及吹砂船),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隔堤设备租赁(对拉船及吹砂船),拟租赁至少3组对拉船组及吹砂船进行水上排水砂垫层及充填砂被堤身施工。
项目地点: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小洋山岛至薄刀咀岛之间。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隔堤设备租赁(对拉船及吹砂船),拟租赁至少3组对拉船组及吹砂船进行水上排水砂垫层及充填砂被堤身施工,完成工程量为1751128.99m³。暂定租赁期限为20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项目部进度安排为准。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包)内容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东区(南区)形成及深层地基处理工程隔堤设备租赁(对拉船及吹砂船)
本次招标内容为隔堤设备租赁(对拉船及吹砂船),拟租赁至少3组对拉船组及吹砂船进行水上排水砂垫层及充填砂被堤身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方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方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办理供应商入库,入库审核请选择“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工程管理部”。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船舶租赁或类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设备租赁(含船舶)或类似施工业绩1项,且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5)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投入现场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一名,拟承担本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安全负责人提供证书复印件,现场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6)船舶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投入不少于3组对拉船及吹砂船进行水上排水砂垫层及充填砂被堤身施工。
2)须提供至少1组(船舶船龄不得超过20年)拟投入的对拉船及吹砂船有效期内的以下船舶证书全套复印件(原件备查):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含共有情况、登记变更情况、抵押情况、租赁情况、照片页)及船舶检验证书(含最新检验签证页);租赁船舶除须提供以上证书,还须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出租人须与船舶证书中所有权人一致;已办理光船租赁的,租赁协议中出租人须与经营人一致,且须取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如船舶所有人为投标人,则不需提供租赁协议,如果为租赁船舶,租赁协议建议采用投标文件中的第六条《船舶租赁意向书》)。
(7)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船舶进场前,提供有效的船壳险保单,1000总吨以上的海船还须提供油污责任保险保单或文书,否则不予进场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8)投标人无以下情况:
1)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为各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及人员;
2)投标人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有其他较严重的不良安全生产记录的单位;
3)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分包方“黑名单”和其他原因被各级管理机关禁止投标的单位;
4)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5)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运信用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企业。
存在以上情况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无严重失信记录(提供查询记录)。
3.2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施工设备租赁(含船舶)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06日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领取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6日。(2)领取地点: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6日17:00。(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邮箱等开票信息随同工本费回单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工本费确认节点;或填写招标文件附件“开票信息(Word可编辑版)”,随同投标文件电子版存入U盘,未提交开票信息,视为无需开票。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阅江楼支行
账 号:5547 4493 8885
4.6 汇款说明: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栏中注明“GC196-8招标文件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4时30分。
5.2 递交方式: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临滁路28号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联系人:周工:查看完整信息)。
5.2投标人投标文件除送至投标现场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2)本项目须缴纳8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同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时请备注“GC196-8投标保证金”。
(3)若有授权代理人,则须提供代理人近期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2:徐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地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