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朋熙项目独立法律尽职调查提供法律服务事前公示
- 2026-03-07
项目名称: 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朋熙项目独立法律尽职调查提供法律服务事前公示
采购标的物: 法律尽职调查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为全面了解目标企业财务、法律等情况,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独立尽职调查,并出具财务、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确保投资决策依据的完整性。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深度,结合项目实际,经中电智慧基金管理公司 2026年第5次总办会审议,本次投资采用本轮投资人统一选聘的第三方外部尽调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开展独立财务、法律尽职调查并形成财务、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鉴于朋熙业务保密等需求,由本轮投资人统一聘请第三方外部尽调机构进行尽调,符合《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二)款“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情形,建议聘请潜在投资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统一选聘的分别为本次中电海河二期基金投资上海朋熙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独立财务、法律尽职调查提供会计、法律服务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经价格谈判,以上两次服务最终报价分别为人民币6万元、3万元,由中电海河二期基金承担该项费用。
根据《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 务单次采购合同估算额在 10万元(含)以下可通过直接采购方式 完成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