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空器卫生处理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 2026-03-11

项目名称: 关于航空器卫生处理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项目编号: CGXM-SHB-E-202604200

招标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航空器卫生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免费查看原文

关于航空器卫生处理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卫生处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航空器卫生处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HB-E-202604200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五)项目需求:

一、 功能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卫生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切实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国航需对国际 / 地区出入境航班航空器全面实施规范化的卫生防疫处理措施。

二、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 ( 实时更新,确保现行有效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

7. 《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 ;

8. 《 SNT1328-2003 出入境航空器检疫操作规程》、《 SNT 1268-2010 入出境航空器消毒规程》、《 SNT1267-2003 入出境航空器除虫规程》、《 SN/T 1269-2003 入出境航空器除鼠规程》等行业标准;

9.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10. 《关于下发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十版)的通知》;

11.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12. 《集团上海区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13. 其他海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标准。

三、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 服务对象

国航或者海关检疫部门指定需实施卫生防疫处理服务的国际 / 地区出入境航班 ( 含客改货航班 ) 。

2. 服务范围

对服务对象提供卫生防疫处理服务,包括:

( 1 ) 按照国航的要求对航空器指定区域 ( 客舱、货舱 ) 及相应废弃物开展消毒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终末消毒 ) 。

( 2 ) 按照海关检疫部门发出的《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的要求对航空器指定区域 ( 客舱、货舱 ) 及相应废弃物开展消毒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终末消毒 ) 。

( 3 ) 按照法律、法规及海关检疫部门要求对航空器开展除虫、除鼠处理等卫生处理。

四、 技术需求 / 服务标准:参照上述执行标准规范。

五、 验收标准:所提供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核准证书(B类)。

(九)供应商须承诺可独立办理浦东机场飞行区地面保障业务外包单位准入审核合格证书。

(十)如存在行政处罚等情况,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7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企业信用信息 (/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完整企业信息报告发送至邮箱,打印并逐页盖章后的扫描件

8.“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逐页盖章后的扫描件

9.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0.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没有则必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文字说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光旭

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电子邮箱:ca_shb_cg@163.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上述材料均需上传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涉及多页还须加盖骑缝章。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