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信电源专业第二批更新改造配套拆除项目设计询比公告
- 2026-03-12
项目名称: 2025年通信电源专业第二批更新改造配套拆除项目设计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ZYT-20260312-025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更新改造配套拆除项目设计、交直流电源设备更新改造拆除部分预估设计费用、更新改造配套拆除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 年通信电源专业第二批更新改造配套拆除项目设计询比 (项目编号: ZYT-20260312-025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可研批复、滚动规划、预算下达文号如有)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22.04 万元 ,预估设计费用 1.14 万元(不含税价格), 其中宝山长江等局蓄电池组更新配套拆除部分预估设计费用 0.3 万元(不含税价格),宝山局配合友谊局交直流电源设备更新改造拆除部分预估设计费用 0.64 万元(不含税价格),宝山吴淞等局空调更新 ( 动力隐患整治 ) 配套空调拆除工程部分预估设计费用 0.2 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电信宝山局所属区域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2025 年通信电源专业第二批更新改造配套拆除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具体包括: 宝山长江等局蓄电池组更新配套拆除的 设计服务, 宝山局配合友谊局交直流电源设备更新改造拆除的 设计服务, 宝山吴淞等局空调更新 ( 动力隐患整治 ) 配套空调拆除的 设计服务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2.2 设计周期要求:自项目委托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勘察设计。
★ 1.2.3 技术要求: 供应商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设计费用折扣最高为 90.00% ( 不含 90.00%)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 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B.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2.1.3 资 质要求: 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只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设计资质
A.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 级资质;
B.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C.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②勘察资质
A.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甲 级资质。
B.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丙 级及以上资质。
注 : 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94 号 ) 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 ( 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之后 ) ,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4 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 已签订的 通信工程类项目设计业绩 ,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 3 份。
【 1 、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 1 )如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的任意 1 份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 2 )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及与订单相对应的任意 1 份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 1 )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 2 )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 、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https://inv-/ )查验并完整截图。若发票内容无法证明与单项合同或订单的对应关系,可在提供发票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结算单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对于模糊不清或网站查询无果或作废的发票不予认可。
4 、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1.5 人员要求: 提供一名勘察设计负责人。 (须提供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1.6 信誉要求 : 供应商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 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3 月 19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3 月 19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3 月 19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0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1 )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2 )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4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5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6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3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5.2 电子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 电子采购系统 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响应文件开启当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 APP ,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响应文件开启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 须 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 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 “操作指引 -CA 办理”。
6 .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 1048 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管雄鹰,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宦雨恬、任震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zytd6zb@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府路 916 号保辉国际大厦 A 座 8 楼
邮编: 20043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80003601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