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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广西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公铁联运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 2026-04-01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广西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公铁联运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ZY26-SH17-FW238C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集装箱运门到门运输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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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广西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公铁联运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服务项目( 二次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SH17-FW238 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广西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公铁联运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服务( 二次 )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广西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公铁联集装箱运门到门运输。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承运产品的品种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2 招标范围:

1. 广西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公铁联集装箱运门到门运输。

2. 招标量35万吨(预估量);估算标的总金额7260万元(含税),标段预算为标段的各线路运量乘以控制价的总和。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3. 产品包装方式:广西石化合成树脂产品大部分为“1.5吨共享托盘+冷套膜”出厂;小部分为“吨袋包装+共享托盘”出厂;部分为25 kg/袋小包装出厂;。 SBS产品为15公斤/袋或者20公斤/袋出厂;SBR产品为“好运箱”(尺寸:1500mm×1150mm×1098mm(±5mm))出厂(/箱)。

4. 招标标段的各线路运量及招标控制价见下表:

招标线路、运量及运价控制表

启运地

目的站

(线路)

运量(吨)

控制价

目的地

(地级市)

(元/吨.含税)

广西石化库房

东莞常平站

100000

211

客户指定东莞市内地址及中石油华南化销协议异地库

佛山三水西站

100000

206

客户指定佛山市内地址及中石油华南化销协议异地库

中山黄圃站

50000

206

客户指定中山市内地址及中石油华南化销协议异地库

江门北站

100000

206

客户指定江门市内地址及中石油华南化销协议异地库

各线路的运量为预估运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因生产、市场情况、销售策略等因素进行调整,实际运量以招标人委托量为准,项目各线路运量不作为运输承诺量。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

2.4 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税),包括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等,完成货物运输至最终目的地(地级市)范围内过程中的防护、保险、装卸和伴随货物门到门运输的费用,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

2.5 报价要求:报价为门到门包干运价,包含投标人从广西石化库接货到货物运抵目的铁路货场、交付收货人(即广西石化库到目的地所属地级市全范围)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不限于从生产企业仓库到中转站铁路(或公路)运费、杂费、调车费、地方铁路矿线使用费、货场至目的地仓库短途运费、保险、税费、风险及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中标单位开具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9%)进行结算。投报价单位为“元/吨”(含税),数值精确到个位数,不保留小数。各线路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2.6中标定价方式采用线路定价(一个目的站对应的目的地一个价格),具体规定如下:始发地到目的地(地级市)的线路定价。

2.7服务地点:广西钦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 ,含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投标人须承诺 能开具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以国家公布标准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人具备钦州港站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服务能力、资质、经验,要求集装箱进广西石化厂内装车,钦州港站发货至目的地。投标人须提供往期铁路发运货票(货物运单)、货运发票,货票、发票发站为钦州港站,托运人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均由铁路局开具;同时提供钦州港站铁路货场及各目的站铁路货场的铁路集装箱出站协议, 且签署日期在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前且协议有效期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自2025年1月1日起投标人须累计承担过 1项 及以上固体化工产品铁路运输或包含铁路的多式联运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至少一份对应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index.html)的查询截图,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查询截图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及不齐全的不予认可。以评委现场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index.html核实发票真伪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须提交《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有上述情况否决其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承诺在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无不良记录;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须提供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遇疫情等原因造成无法送货时,具有不低于7日的目的站仓储服务能力(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在遇疫情等原因造成到目的站及目的地所属地级市全范围产生其他额外费用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须提供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须提供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4投标人须提供股权说明文件(须与工商部门登记的内容一致),说明投标单位的股权人及股权人持有份额。结果以评委会现场核实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5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5.5.1 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关系为隶属、总公司与分公司、控股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隶属关系的。

3.5.5.2 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

3.5.6投标人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不得开展与招标人同质的化工产品贸易业务,不得有实质性的同质贸易背景。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进一步确认,如确实存在同质贸易背景,取消其中标人资格,顺延授予下一名为中标人,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3.5.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6 年 4 月 13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 上海 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广州中国石油大厦20层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 系 人: 汤慧

联 系 人: 尚曌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x158505625@163.com

2026 年 4 月 1 日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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