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上海分公司2026年东方枢纽A片区上海东站室内公网覆盖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4-02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上海分公司2026年东方枢纽A片区上海东站室内公网覆盖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室内公网覆盖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上海分公司 2026年东方枢纽A片区上海东站室内公网覆盖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JS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 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9 年6月30日。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 /工程量、建设地点、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上海东站室内公网覆盖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上海东站红线内室内分布、光缆传输、电力电源、消防等专业的设计与施工服务,以及相关调测开通配合、铁路方协调沟通、铁路正线信号干扰测试等工作,相关设计施工服务、工程质量以及开通信号覆盖情况等工作需通过招标人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预估含税总价 2593.4299万元,其中施工部分含税总价2465.6999万元,勘察设计部分含税总价127.73万元。
设计工期:下达订单后 45个工作日内完成。
施工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开工后) 180天内完成。
保修期 :终验完成之后的 24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建设地点:上海市。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 2承包方式: 包工、部分包料。
1 .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份额 100%。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5报价方式:根据基准价报折扣。
1.6基准价:1、勘察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考原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2、设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信部规[2016]451号),参考原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3、施工费按照《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信部规[2016]451号)以及工信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通信建设工程定额相关内容调整的说明》(中心造[2016]08号)。以上定额不涉及的按照最新的铁路定额进行费用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1投标主体(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 2控股及管理关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 铁路(设计时速 160公里及以上)红线内通信工程相关的主设备安装、传输、无线、配套等专业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 2400万元。
注: 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文件载明的时间(若同时提供,则以结算文件时间为准)与金额为准。②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金额页、标的页及签字页)与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标的页及签字页)与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 细截图,及对应订 单或结算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材料不完整的业绩不予认可。
2. 4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2. 4.1勘察资质、 2. 4.2设计资质、 2. 4.3施工资质:
2. 4.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
(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2. 4.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
(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2)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甲级;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
2. 4.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 ①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电子件或扫描件;如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资质。②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满足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或成员应当满足对应资质。
2. 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此项需负责施工单位提供):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 2) 施工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至少1人;
(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 4)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3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3人,人员可以复用。
注:
①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以及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②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该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由持证本人手写签名,并在使用有效期内。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如有,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施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存在复用,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予认可。
2. 6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联合体各方须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风险和责任;
(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7)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 8)联合体其他权利和义务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2. 8转包、分包(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 10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以下简称 “平台”)发售电子 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6 年 4 月 7 日】(北京时间, 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 标包 ,然后点击右侧 “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 02 6 年 4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首先点击左侧菜单 “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 标包 ,然后点击右侧 “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 “ 投标文件递交 ”按钮 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5 .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 “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 “新用户注册 ” 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 “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已持有平台C A证书的投标人应 确保 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 ,点击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工作日 9 : 0 0-1 8 :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 异议 接收方式
( 1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 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B栋
地 址: 上海市 南京市虎踞北路 80号
邮 编: /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袁老师 联 系 人: 赵飞、金程、 缪凌浩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aofei.jszbtx@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渠道:通过电子邮件 zhaofei .jszbtx@chinaccs.cn ,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 -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 3)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上海市 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 6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