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保处)上海政法学院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4-03
项目名称: (后保处)上海政法学院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
采购标的物: 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按照学校采购相关规定,就上海政法学院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2. 预算经费: 5.6 万元
3. 项目背景:为落实国家卫健委、红十字会等多次发文要求在公共场合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的要求,缩短急救响应时间,提升单位应急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安全,我校在新建学生公寓楼配置 4 台半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4. 项目内容:详见需求附件。
二、投标单位资质
1.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
2.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设备的注册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组成
商务部分: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等。
技术部分: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彩页及说明书、安装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等。
报价部分:投标报价表(报价含产品、运费及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报价税费应含在设备价格之中,不应单独列项,采购后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即包括本项目规定的全部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制于投标单位委派所有人员费用、设备费用、软件费用、各相关系统兼容开发费用等为实现本项目功能相关的一切费用)。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补充材料。
2.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胶装成册,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3.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15 日上午 10:00 。
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 7989 号上海政法学院医务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 39225352 ,联系地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 7989 号上海政法学院医务室。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招标需求.docx
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
2026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