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邵伯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阳澄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黄泥兜,杭州湾),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招标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邵伯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阳澄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黄泥兜,杭州湾),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4-17
项目名称: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邵伯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阳澄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黄泥兜,杭州湾),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招标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邵伯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阳澄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黄泥兜,杭州湾),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605003001
招标公司: 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邵伯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阳澄湖)、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黄泥兜、杭州湾)、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年4月17日
项目编号:2605003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通苏嘉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甬舟铁路有限公司、浙江甬舟复线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一
项目名称: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邵伯湖)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采购编号:不适用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邵伯湖)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
数量:1项
建设地点:扬州。
简要服务要求:根据《新建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至南京至合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设计单位出具的工作联系单,完成包括苗种采购,放流方案编制,前期评估、监督管理放流工作总结,放流跟踪监测效果评估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
质量要求:合格,验收通过。
合同主体: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二
项目名称: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项目(阳澄湖)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采购编号:不适用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项目(阳澄湖)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
数量:1项
建设地点:苏州。
简要服务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环评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2)162号)及环评报告书、设计单位出具的工作联系单,完成包括放流苗种的检疫检测、监理、放流现场组织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
质量要求:合格,验收通过。
合同主体: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通苏嘉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
项目三
项目名称: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项目(黄泥兜、杭州湾跨海大桥)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1524万元(其中黄泥兜增殖放流费34万元,杭州湾增殖放流费149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24万元
采购编号:不适用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项目(黄泥兜、杭州湾跨海大桥)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
数量:1项
建设地点:苏州、嘉兴、宁波。
简要服务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环评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2)162号)及环评报告书、设计单位出具的工作联系单,黄泥兜完成包括放流苗种的检疫检测、监理、放流现场组织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杭州湾跨海大桥完成包括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举办放流仪式宣传、种苗采购及增殖放流实施、前期评估、协调主管部门并开展监督管理、放流工作总结、放流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
质量要求:合格,验收通过。
合同主体: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通苏嘉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四
项目名称: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516.9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16.96万元
采购编号:不适用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渔业资源补偿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服务
数量:1项
建设地点:舟山。
简要服务要求:根据《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报批稿(下册)海洋环境影响篇》及批复、设计单位出具的工作联系单,完成包括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种苗采购及增殖放流实施、放流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
质量要求:合格,验收通过。
合同主体: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甬舟铁路有限公司、浙江甬舟复线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
3.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业务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1.3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
3.1.4 不得使用通过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
3.1.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资质认定表含渔业资源或海洋生物或游泳动物指标)。
3.2.2项目负责人具有渔业资源、海洋生物(以职称证书为准)、水产渔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从事类似工作8年,且近5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项增殖放流业绩。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完整体现项目特征,则须提供该业绩发包人出具的业主证明)。
3.2.3近5年(2021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至少1项(含正在进行)增殖放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完整体现项目特征,则须提供该业绩发包人出具的业主证明)。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可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满足环保竣工验收要求。
3.2.5回避事项: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有直接隶属和利益关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17日9时00分到2026年4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应按要求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纸质招标文件快递给潜在投标人,电子发票将发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2-2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2-2会议室
七、其他
不适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市铁路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1508室
联系人:吴鹏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3579549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徐迪、何沛霖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32173703
电子邮件:xudi@sha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