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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项目采购意向

  • 2026-04-23

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项目采购意向

招标公司: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护工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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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护工服务项目 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信息,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医院 护工服务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 301 号

3. 项目范围和内容:护工公司在十院为医院提供合格的陪护人员 (医院有 4 2 个 护理单元 , 1 个产科病区, 4 个重症病区),不含母婴居家陪护服务。

4. 服务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医院对护工公司进行考核评价,年度综合考评良好及以上的,可开展下一年度续签工作。

5. 陪护费用的最高限价:普通病区(一对一 300 元 / 天,一对二 150 元 / 天,一对多 100 元 / 天),产科病区( 250 元 / 人 / 天),重症病区( 220 元 / 人 / 天)。最终具体收费标准需由医院护理部会同财务、审计等部门核准后执行。

6. 护工公司收取的陪护费用,护工提成不低于 70% (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院方有权监督收费过程。

7. 护工公司每年 向 医院 缴纳定额管理费做 为医院的水、电、场地、护理学科建设费等费用。护工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前将费用汇入医院 指定 账户,若护工公司拖欠医院管理费则应向医院支付每日 0.1% 的滞纳金。

8. 人事安排:护工公司在第十人民医院派出 3- 5 名驻院管理人员,负责护工的日常考核、管理、培训及处理突发事件,并实行夜班不定期抽查,每月至少一次。驻院管理人员至少有 1 人有中级及以上的护理职称,身体健康,能胜任管理员岗位;知晓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熟悉医院环境;熟练掌握管理方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护理专业技能扎实,能承担护工的培训工作。 公司在册护工总数需 > 150 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具有 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 “医患陪护或护工陪护” 等相关 资质; 提供营业执照证明。

( 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证明。

( 3 )近三年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近期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各公司有意参选报名请发送邮件至 3668048127@qq.com ,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 +公司名+联系人+联系方式(请预留可加微信的电话,后续通知微信告知)】,邮件内容为资格要求3项内容(须加盖公章)。 如需现场报名,请携带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 8 月 1 日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6 6301186

项目联系人: 卢 老师( 护理部 ) 电话: 6630754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 301号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采购中心

医院地址:延长中路301号(总院),虬江路1057号(虬江路分院)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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