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浦东地区数据中心全过程合作采购项目(标段6)(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2026-04-24
项目名称: 2026年上海浦东地区数据中心全过程合作采购项目(标段6)(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B-14-04A-2026-D-A10210
招标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测试假负载租赁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2026 年上海浦东地区数据中心全过程合作采购项目(标段6)(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2026年上海浦东地区数据中心全过程合作采购项目(标段6)(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ZB-14-04A-2026-D-A10210),招标人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 项目概况: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具体工程委托,安排现场技术人员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技术支撑服务工作,按采购人相关的工作流程、制度及管理要求,供应商负责受托项目的基础工作及其他辅助性工作,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及项目业主方的相关要求。
2) 服务地点:上海
3) 预算金额:9,880,000.00元(含税),其中:
序号
标段号
标段服务内容
标段预算(含税)(元)
1
标段6
各类测试假负载租赁
180,000.00
4) 招标范围: 2026年上海浦东地区数据中心全过程合作采购项目(标段6)(重新招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需求说明书》
5)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6)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范围工程项目审计完成之日止。
7) 标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6个标段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各标段中标家数:1家 。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预算金额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推荐 。
各标段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各标段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如各标段通过资格后审的合格投标人均只有相同的6家单位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2.2※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根据《附件2:投标一览表》中分项报价表报价。最高限价(含税)如下:
标段6:180,000.00元。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成立的事业单位、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的其他情形:
3.2.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2.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2.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2.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2.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2.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2.8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2.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2.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11 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1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1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14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
3.2.15 不存在近三年质量、安全和其它重大事故;
3.2.16 不存在近三年年度后评估为D级而退库;
3.2.17 不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2.18 不得存在招标人公司、招标人上级公司规定纳入黑名单公司的情形;
3.2.19 不存在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全国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至今未移除的。
3.2.20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出具《投标信誉承诺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1.1 登记购买: 请于2026年04月23日23时30分至2026年04月28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登记购买与下载。
(1)注册: 输入网址( / ),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支付: 支付方式三选一, ① 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查看完整信息。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 “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 B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4日9时30分。(为确保电子投标文件顺利上传,请预留足够时间。)
(2)递交方式:
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 )完成上传。
2 )备份光盘 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 递交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 7 号南方财经大厦 32 楼)。收件人、联系方式详见本章第 8 点)。备份光盘需密封包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3 )本次采购活动以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后台确认是否为系统原因导致,再由招标人确定投标文件的效力。在此之前,以投标人的备份光盘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备份光盘,则视为放弃备份光盘开评标的权利。
(3)投标文件的优先级:
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上传成功且正常解密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备份光盘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
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平台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的,采用备份光盘的电子投标文件,未递交备份光盘的,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平台上传失败的, 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 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以备份光盘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备份光盘,则视为放弃备份光盘开评标的权利, 未参与投标 。
5.2 ( B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相关投标文件:
(1)因投标人原因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光盘电子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备份光盘。
5.3 本项目将于 5.1 规定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若投标人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 (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网址:http://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CA 证书办理
7.1 办理CA证书的注意事项:
1 )本次项目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过程电子投标。
2 )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CA证书 办理详见【登录】界面的【CA在线办理】-【证书使用】-【自助申请流程指引】。
3 )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CA证书的,需及时向证书颁发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CA证书导致其投标受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知。
7.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8. 联系 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邮 编: 510610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刘玉凤、冯靖圆、李倩、邵志全、钟龙华、方艺宁
联系人(同异议联系人):方艺宁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fangyn@gcbidding.com
平台客服热线: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8.2 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提出 。
招标人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