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上海东站地上工程施工III标沥青混凝土,级配碎石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4-24
项目名称: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上海东站地上工程施工III标沥青混凝土,级配碎石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 上海东站地上工程施工 III标
沥青混凝土、级配碎石采购 招标公告 ( 二次)
招标编号: ZTSJWZ-SZFGS-2026-9 2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 上海东站地上工程施工 III标 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 沥青混凝土、级配碎石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施工内容
2.1项目概况:上海东站地上工程施工Ⅲ标施工内容包括:站场区地下工程、站场区地上工程、上盖开发、站前区开发以及集疏运系统等工程。开工日期:2024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计划总工期:942天。项目成交价:22.4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有意参加投标 的潜在投标人 请于 公告之日起至 202 6 年 05 月 11 日 18时00分前 (北京时间 , 下同), 通过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 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操作 流程如下:
5 . 1 .1 首先 在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 )注册 成为 平台 用户 , 建议提前操作 。 ( 客服 热线 4006010100 )
5.1.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所投包件点击 “标书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填写联系方式、联系人“—完成“标书获取”操作,即可进行后续各项投标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参与多包件投标时,需对所投每个包件分别进行上述“标书获取”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获取”操作,则无法对该包件进行后续各项投标工作。)
5.1.3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
5.2 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 , 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 成交 金额的 0. 2 %收取,上限不超过 2 万元。同一 供应商 同时 成交 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 供应商 同时 成交 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 4 万元收取; 该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
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 +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上传, 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为 202 6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40 分 (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 gec.com)进行 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PDF格式) (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 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 400601010 0 )。
6.2 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逾期 未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 上传投标文件的 ,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
6.3本次招标仅接收已响应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 6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40 分 (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平台: 本次招标 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 )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参加开标 。
7.3开标方式:按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 人员执行 “开标”操作后,投标 报价自动 解锁,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包件所有报价。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12-8588 8862
9.2项目施工单位: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 上海东站地上工程施工 III标
联系人:程玉 联系电话: 139 6654 4344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亭路与纵三路交叉口中铁四局
9.3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551-8257 4808
二〇二 六 年 四 月
附表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3(SBS改性)
LQHNT-01
吨
143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 上海东站地上工程施工 III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配沥青混凝土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量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投标物资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的生产及检测设备。具有主要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拌合楼、装载机等设备;主要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万能试验机、数字压力机等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202 3 至 2025年任意 连续 两年财务会计报表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认证资质)出具包件内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2份。 招标物资必须具有有效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高铁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包件至少2份。包件单笔合同金额应不低于2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1)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处于公示期内;(3)投标人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 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5
2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SMA-13
吨
4200
3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5
吨
2900
注: 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 银行转账或 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 保函 。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级配碎石
(不掺水泥) )
JPSS-01
吨
3557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 上海东站地上工程施工 III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 级配碎石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量 20万 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投标物资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的的生产及检测设备 。 具有主要生产设备 ( 包含但不限于 ):拌合楼、 装载机 设备;主要检测设备 (包含但不限于):万能试验机、数字压力机。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须提供 202 3至 2025年 任意连续 两年财务会计报表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 报表及相关资料。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 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 4 年 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认证资质)出具包件内投标物资 ( 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有效合格 的检测报告 2份。 招标物资必须具有有效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 。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 4 年 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高铁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包件 至少 2份。包件单笔合同金额应不低于 200万元 。
6.履约信用: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 4 年 1月1日至开标之日:(1)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处于公示期内;(3)投标人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多个厂家时须提供对应厂家授权函,同时明确生产厂在供货过程中的优先顺序,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供应过程中必须提供所代理厂家物资,未经 买 方同意,不予擅自更换厂家或提供贴牌产品;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代理商供应过程中必须提供所代理范围内厂家物资,未 经 买 方同意,不予擅自更换厂家或提供贴牌产品 。 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5
2
级配碎石 (掺 2. 5% 水泥)
吨
5520
3
级配碎石 (掺 4. 5% 水泥)
吨
5520
注: 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 见索即付 保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