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南奉公路站外充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
- 2026-04-30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南奉公路站外充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充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南奉公路站外充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南奉公路站外充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南奉公路站外充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资金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以及本项目拟在现状南奉公路1503临场地基础上建设20个标准化(2.5米×5.5米)充电车位,配置1台1250kVA变压器,2台600kW充电堆,配置10台分体式双枪充电桩、配套建设司机休息室(面积约30平方米)。项目涵盖干式全铜箱式变压器、铝合金铠装电缆、道闸系统、限位器、防撞柱充电配套等安装调试;充电车位配套的充电设备基础、电力管沟;新装高压电力工程等全流程建设内容。充电站形象应符合中国石油充电站新形象标准。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需15天内提交开工资料,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后即可进场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
2.4项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1503临。
2.5工程总承包内容: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及电力施工3个部分。
2.5.1工程设计
初步设计与优化:根据发包方的建设需求、场地条件、电网接入能力、预算等,进行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优化及技术经济优化。例如,确定充电桩的数量、类型(快充/慢充)、布局,变压器容量,箱变、休息室等设施的定位。
施工图设计:高低压配电系统、电缆走向图、防雷接地、充电桩电气接线、基础开挖、设备基础(充电桩、箱变等基础)、电缆沟/井等。
报建与审批支持:负责或协助发包方准备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报建所需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如:规划许可(如需要)、电力报装:向供电公司提交用电申请和电气设计图纸。
2.5.2设备与材料采购
总承包方对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的质量、价格、到货时间负全责,设备与材料必须优先采用中国石油供应商库内产品,且结算价格不得高于中国石油入库价格。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采购策划: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确保设备材料供应与施工进度无缝衔接。
——供应商管理:选择并管理合格的供应商,包括:直流充电桩(快充)、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电力电缆、控制线缆、桥架、套管等。
——合同与履约: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负责监造、催交、运输、验收和仓储管理。
——质量控制:对所有进场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规范和国家标准。
2.5.3工程施工
总承包方是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的唯一责任方。
——施工组织与管理:
全场统筹: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确保按计划执行。
成本控制:严格控制施工成本,在预算内完成建设。
HSE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健康、安全、环境负总责,确保无安全事故,符合环保要求。
——具体施工内容:
设备安装:变压器、开关柜、充电桩、监控系统、计费系统、安防系统等的就位、安装与接线等。所有高低压设备安装调试及与电力直接相关的电气设备(包括不限于充电设备、检测设备、监控设备等)安装及配套基础施工。
电缆敷设:铺设所有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并做好标识。
——调试与试运行:
单机调试:对每台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等进行独立功能测试。
系统联调:测试整个充电系统的协同工作能力,包括与后台监控系统、支付系统的数据通信。
送电与试运行:在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完成送电操作,并进行一段时间的带负荷试运行,检验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6计价及验收方式:
2.6.1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6.2报价方式: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6.3验收方式及内容:
电力新装工程箱变已通电,且充电站具备运营条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报告。
充电场站项目竣工并连续正常运营15天后,建设方组织工程总承包方、监理等单位进行现场竣工验收。总承包方需要确保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所有标准。包括不限于:
——政府与行业验收:配合通过供电公司的最终送电验收、消防验收等。
——资料移交:向业主移交全套项目资料,包括竣工图纸、设备操作手册、合格证、保修单、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调试报告。
——人员培训:对业主的运营维护人员进行系统操作、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的培训。
——质量保修: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因设计、采购或施工原因造成的任何缺陷承担无偿修复责任。
2.7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后工程总承包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方委托审计单位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双方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结果为准。
工程款支付方式:电力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前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0%;完成工程审计并提交工程竣工档案后支付至审定价97%,剩余3%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工程结算以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工程决算审计结果为准,鉴于本项目涉及施工和设备采购两部分内容,最终涉及主要设备(箱式变压器、动力电缆、充电桩)采购的税率差,需中标单位提供主要设备采购发票,并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按照设备采购税率的差额部分予以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2.8踏勘:不统一组织踏勘,可自行前往。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项目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因充电场站项目建设涉及电力工程部分,故施工单位需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资质要求(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为牵头方的联合体投标,下同)
3.2.1.1须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均达到三级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2.1.4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符合下列3.2.2的全部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设计单位为牵头方的联合体投标,下同)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电力行业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或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2.2.3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符合上述3.2.1的全部要求。
3.2.3承包商资源库要求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须承诺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尚未获取,可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充电站或电力工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6项目经理要求(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6.1.2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1.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充电站或电力工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6.2.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充电站或电力工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7设计负责人要求(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7.1.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充电站或电力工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总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8.1.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充电站或电力工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符合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有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的吊机、运输车辆、液压钳、电焊机、电试设备等建筑施工及电力施工的设备,投标人需要提供不得影响建设工期的满足施工要求的数量充足的机械设备的承诺书。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项目人员缴交的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6年3月,则提供2025年10-12月、2026年1-3月的社保证明;若3月份社保暂不可查,则提供2025年9-12月、2026年1-2月的社保证明,查询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日前的3月份。)。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电气、建筑、机电、机械、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新能源等相同或相近的工程专业范围内(其中之一)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相当于工程师。提供清晰证书扫描件。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电气、建筑、机电、机械、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新能源等相同或相近的工程专业范围内(其中之一)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相当于工程师,技师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提供清晰证书扫描件。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电气、建筑、机电、机械、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新能源等相同或相近的工程专业范围内(其中之一)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相当于工程师,技师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提供清晰证书扫描件。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项目人员缴交的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6年3月,则提供2025年10-12月、2026年1-3月的社保证明,若3月份社保暂不可查,则提供2025年9-12月、2026年1-2月的社保证明,查询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日前的3月份。)。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2.4
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电气、建筑、机电、机械、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新能源等相同或相近的工程专业范围内(其中之一)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相当于工程师,提供清晰证书扫描件。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电气、建筑、机电、机械、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新能源等相同或相近的工程专业范围内(其中之一)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相当于工程师,提供清晰证书扫描件。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电气、建筑、机电、机械、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新能源等相同或相近的工程专业范围内(其中之一)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相当于工程师,提供清晰证书扫描件。
3.11 QHSE管理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在承接中国石油施工项目后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QHSE管理规定,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做及时整改销项;投标人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一般C级事故,6个月内不得承接中国石油工程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一般B级事故,则解除框架合约。无该承诺及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联合体要求
接受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
3.1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1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
3.12.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分包要求:
3.13.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允许充电场站内安防系统、道闸安装、中国石油标识制作安装等专业性较强的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
3.13.2分包金额要求:不超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的10%。
3.13.3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3.14其他要求(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1 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4.2 开标日评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ome)查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2021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B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B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4.3 投标人应自行承诺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投标人对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的质量、价格、到货时间负全责,设备与材料必须优先采用中国石油供应商库内产品,且结算价格不得高于中国石油入库价格。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投标人应自行承诺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未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4 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咨询电话:40088001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6 年 5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6 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时间同5.1;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00号27楼
地 址: 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 5号
联 系 人: 牛泰程
联 系 人: 尚曌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2206201766@qq.com
异议受理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受理邮箱 :shzbyy@
202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