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亭镇朱龙,兴联“城中村”征收区域土地及房屋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5-08
项目名称: 九亭镇朱龙,兴联“城中村”征收区域土地及房屋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土地及房屋测绘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对 九亭镇朱龙、兴联 “城中村”征收区域土地及房屋测绘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以下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其他资质要求:
( 1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2)持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专业、边界与不动产测绘专业;
( 3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4 )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九亭镇朱龙、兴联 “城中村”征收区域土地及房屋测绘项目
2 、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涉及九亭镇朱龙、兴联 “城中村” 农户建房 181 套 (约 66850㎡ )土地及建筑面积测绘,绘制总平面图和单体建筑平面图。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 、服务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60天 。
4 、采购预算金额: 38.43 万元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 2020)46号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 6 年 5 月 11 日 起至 202 6 年 5 月 15 日 ,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验证审核:
(1) 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 3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5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现场审核验证时间: 202 6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2 6 年 5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康亭路100号,逾期不再办理 ;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02 6 年 5 月 22 日 上 午 10 时 00 分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202 6 年 5 月 22 日 上 午 1 0 时 30分 。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康亭路100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康亭路100号。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六、其他事项
1、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报名结束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 采购人 提疑,采购人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 九亭镇门户网站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联系方式
采购 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 康亭路 100号
邮编: 201615
联系人:庄辰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