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入围上海市2026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公告
- 2026-05-19
项目名称: 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入围上海市2026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公告
中标公司: 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上海市2026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2026-04-002
(二)征集人
征集人名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陈俊宇-查看完整信息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15、3619、3623号6层602室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刘帆-查看完整信息
(四)入围产品
标项名称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商品价格
资产评估服务1 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1 公司综合实力及资质水平介绍:
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系上海市较早的专营资产评估机构之一,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团体会员,上海市财政局备案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整体服务方案:
1. 整体服务方案
(一)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
本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即选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了解评估相关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并布置和协助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随后评估小组进驻被评估单位,对评估对象及其所包含的资产、负债实施现场调查,对其历史及期后损益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与分析,进而估算评估对象的价值。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业务规模、竞争类型和状态、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和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并执行以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为能够支持评估结果的适当评估程序:
(一)评估项目洽谈和评估工作准备阶段
1 .明确评估业务的基本事项、拟定评估计划
本评估机构通过洽谈、评估项目风险评价等前期工作程序并决定接受委托后,即与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基本事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拟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制定评估计划,并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 .提交《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
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提交有针对性的《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要求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积极进行评估资料准备工作。
3 .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
与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布置并辅导其按照资产评估的要求填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和准备评估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二)尽职调查、收集评估资料、现场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和评定估算阶段
1 .收集并验证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
对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其解决。
2 .现场勘查与重点清查
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进行全面(或抽样)核实,对重要资产进行详细调查、并编制《现场调查工作底稿》。
(三)汇总评定阶段
对初步的评定估算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正和完善,确定初步的汇总评估结果,并起草评估报告并连同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和相关工作底稿提交给资产评估机构质量监管部复核。
(四)出具评估报告
履行上述工作步骤后,在不影响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独立形成评估结论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评估初步结果交换意见,在充分考虑委托人的有关合理意见后,按本公司的三级复核制度和质控程序对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进行校验、核对、修改完善后,由本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二)重难点的应对措施
资产评估项目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不同而相应会产生不同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此类问题我们会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1 、如评估目的不同会导致选用的评估方法、选用参数或时限不同,此类项目多见于增减资、股权转让、吸收合并或以财务为目的的评估,此时评估机构和评估负责人,会根据项目的特性,制定详细的现场调查方案,与委托人沟通,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拟定不同的拟收集专业资料,如增减资方案、未来经营预测资料或拟定模拟合并范围的报表等。期间我们亦会有专业人员与委托人保持联系,以解决资料收集遇到的问题。
2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亦会不同,有的是企业整体评估,有的是单项资产评估,有的是资产组合或者无形资产评估等,均会对现场调查、内部作业等程序产生影响;我们会根据项目总体判断,基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资产评估法》要求前提下,对“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进行科学性、合理性调整或制定替代方案,并于委托人沟通,制定合理有效的调整方案。
3 、评估基准日存在追溯性、现实性和预测性三类,不同类型的评估基准日亦会实施不同的评估方案、调查方法和操作规则等。同时根据评估对象的本身条件、资料获取程度及价值类型的选取均产生不同的问题。此类问题,我们均与以电话、邮件、访谈或座谈会形式与委托人沟通,基于国资管理固定的要求,保证合理、科学、有效、公正的解决问题。
4 、对于评估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重点、难点问题,如资产特性或资产复杂遇到清查问题,我们会及时与委托人沟通交换意见,如遇到重大影响资产价值的事宜,或请求委托人协助约见其上级管理单位或一级单位以访谈、座谈会形式进行有效沟通,解决疑难问题。对于有些资产属于专业性要求比较高的,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问题,或非标专业性资产,如评估机构缺乏此类专业知识,在与委托人沟通前提下,可以寻求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介入。
5 、如遇到非评估机构问题,无法继续执行评估服务,我们亦会根据合同规定,给予委托人正面的书面说明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在满足评估法、评估准则要求下,不影响评估结论的前提下,继续执行评估服务;如非评估机构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进而无法执行评估程序,亦会根据合同规定,给予委托人正面的书面说明,以期终止业务。
(三)服务特色或创新管理
基于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机构的自身和所属集团(专业服务机构平台)的特点,我们具有以下专业服务管理特色:
1 、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94 年成立,是上海市最早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之一,二十多年的专业评估服务经营,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资深的资产评估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服务客户以上海本地国资为主、并有外地国资、央企等客户,近年来随着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规定要求,承接了多项各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评估服务,获得了客户一致好评。
2 、我司在知识产权评估领域独树一帜,对各类知识产权,如专利、非专利技术等,具有专业的评估人员和专业的评估知识,亦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服务。
(四)评估价格争议解决等应急预案
首先,我 所提供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
其次,我所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法、评估准则要求执行评估业务,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在满足评估各项假设前提下,执行了评估程序,选取了合适的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得到评估结论。
第三,在本标书的“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之“ 四)出具评估报告”描述:…… 在不影响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独立形成评估结论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评估初步结果交换意见,在充分考虑委托人的有关合理意见后 …… 。根据此段描述,如果未来对评估价格产生争议,我们的一般程序或解决预案有:(1)基于现场调查等前期工作底稿基础上,再次委托人充分沟通,详细介绍我们的评估思路、参数的选取、评估结论的形成过程,通过交换意见,如属实际偏差,评估机构可在“ 不影响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独立形成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进行修改或调整,再次征求意见后,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2 )如属于双方(委托人、评估机构)意见不一致,可以采取委托人或监管机构委托行业专家对评估报告中部分内容或整体进行验证或复核,双方达成一致后,在 “ 不影响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独立形成评估结论的前提下”,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3 )如因委托人不合理要求涉及的价格调整,评估机构有权拒绝出具评估报告,并按规定出具“终止业务函”,并按终止业务评估规定执行后续程序。
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公司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质量控制目标
1 、资产 评估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各类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
2 、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要求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第二条 质量控制范围
1 、全面质量控制:通过建立整套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体系,综合运用各种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措施、程序、方法,控制影响资产评估质量的各因素,用以获得一个具有一定公允性的资产评估结果。包括对目标责任的控制、对评估人员素质要求、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与复核、考核与评价。
2 、全过程质量控制:资产评估项目的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的质量控制,包括对具体评估项目前期准备、评估计划的编制,业务实施中现场调查、评定估算和汇总审核、档案文件、记录资料管理等质量控制点的质量控制。
3 、质量控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并重。
第三条 质量控制要素
1 、质量控制责任;2、职业道德规范;3、人力资源;4、评估业务承接和工作委派;
5 、评估业务计划;6、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出具;7、监控和改进;8、文件和记录。
第二章 质量控制责任
第四条 公司质量控制主体
1 、总经理;2、总师室(首席评估师);3、事业发展部;4、项目负责人;5、项目团队人员;6、评估机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在质量控制中的主要责任
总经理对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
1 、树立质量管理意识,让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业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确保全员参与,以达到质量控制目标;
2 、制定评估机构的服务宗旨,确保全体人员理解服务宗旨的内涵,并评审其持续适宜性;
3 、在相关职能部门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当具体、可测量和可实现,并与服务宗旨保持一致;
4 、策划组织架构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对其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其处于适宜、充分和有效的状态。
第六条 总师室在质量控制中的主要职责
公司设立首席评估师,为公司在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代表。首席评估师领导的总师室承担以下职责。
1 、起草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制定《资产评估操作指导意见》、标准化工作底稿等,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
2 、监控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向最高管理层报告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案;
3 、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评估准则的规定,审核评估计划并督促实施,参与重大项目的前期技术方案的制定;
4 、进行项目进程管理,审核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特殊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指导和安排;
5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准则和操作指南的规定,综合评价项目风险,审核拟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提出出具评估报告的明确意见;
6 、对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质量的考核,促进全体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质量意识。
第七条 事业发展部在质量控制中的主要职责
1、 在考虑客户诚信、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基础上,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2、 考虑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分派具体业务;
3、 对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在质量控制中的主要职责:
1 、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评估准则的规定执行评估工作,包括编制评估计划,负责项目实施,沟通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分析数据,平衡评估结果;
2 、遵守适用的公司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3 、组织、复核、协调和管理好项目团队人员的工作;
4 、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进行分析判断,确信其合理性;
5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准则和操作指南的要求,组织编制评估报告,并审核相关内容;
6 、在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盖章;
7 、组织处理评估报告提交后的反馈意见;
8 、组织整理归集资产评估档案。
第九条 项目团队人员在质量控制中的主要职责:
1 、接受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了解拟执行工作的目标,理解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指令;
2 、按照公司《资产评估操作指导意见》和相关程序的要求从事具体评估业务工作,形成资产评估档案;
3 、汇报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4 、复核已完成的资产评估档案并接受审核。
第十条 评估机构其他人员在质量控制中的主要职责
评估机构其他人员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文秘人员。
评估机构其他人员的职责和管理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实施。
第三章 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人员执行任何类型的评估业务,都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客观、公正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在公司内形成重视职业道德规范的氛围,并将相关政策和程序传达给公司员工,并监督职业道德规范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采取适当行动,改进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建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档案,记录员工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诚信方面的正面和负面的行为。
第十四条 加强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规范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道德规范培训。
第十五条 在整个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独立性受到限制或被侵害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汇报总师室,总师室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总经理汇报。因相关当事方或个人因素造成评估人员无法严格按照评估准则等规定进行执业的,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评估业务。
第十六条 在整个评估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组成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迹象保持警惕,如果发现项目组成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汇报事业发展部。事业发展部视情节不同,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向总经理提出处理建议,由公司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事业发展部在项目跟踪中,对发现的项目负责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由公司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第四章 人力资源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适应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满足全年业务量的完成。
第十八条 资产评估师应具有的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
(一)胜任能力,是指资产评估师能够在实务工作环境中按照设定的标准完成工作任务。胜任能力是以资产评估师的专业素质为基础的。
(二)专业素质,是指资产评估师为实现胜任能力而应当具有的专业知识、执业能力、专业经验、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对处于不同执业阶段的评估师,其专业素质的水平存在差异,且需要通过终身学习加以培养、保持和提高。
1 、专业知识,是指构成资产评估师知识主体的会计、财务、税务、统计、证券、设备、房产、组织和机构、信息技术以及其他相关知识。
2 、执业能力,是指在执业环境中用以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的各种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功能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管理技能等。
3 、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是指资产评估师作为本职业成员所特有的职业行为和特征,包括能够明显表现职业行为特征的道德原则。
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更高水平的专业知识、 执业能力、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以及实务经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胜任能力至少应当包括:
1 、对完成高质量的评估业务具有领导责任意识;
2 、能够在遵循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下形成结论;
3 、具备向项目组成员合理分配工作任务、以最终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的能力;
4 、能够按照评估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监督和执行评估业务;
5 、能够为已执行的评估工作提供咨询、复核和讨论;
6 、能够在履行充分、必要的评估程序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
第二十条 职业继续教育
1 、根据行业协会的要求,公司确保每个资产评估师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
2 、新进员工上岗前进行1.5天专业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公司根据评估准则制定的评估质量控制制度,职业道德守则,评估思路、业务流程、操作程序,评估报告类型,评估工作底稿等。
3 、公司内部职业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0个小时,培训内容主要为国家新颁布的会计、评估、税务法规文件,评估业务案例培训,有关评估师素质和能力提高的培训等。
第二十一条 有关招聘、业绩评价、薪酬和晋升等按人力资源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资产评估业务受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所有项目包括招投标中标项目、公司新接项目、公司保持项目和员工自接项目,都通过事业发展部确定承接、立项和分派。
第二十三条 事业发展部在洽谈具体业务时应对拟委托事项进行必要了解,考虑客户的诚信情况,是否具备执行业务必要的条件、时间和资源,对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性质、管理状况、资产特点及经营活动复杂程度、评估人员的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编制《评估项目承接风险评价表》,以确定是否可以承接委托业务,总经理对事业发展部的风险调查内容进行复核,对项目风险初步评价结果予以确认。
第二十四条 在确保委托方的要求得到正确理解,风险得到初步识别和评价的前提下,事业发展部或由事业发展部分派的项目负责人 与资产评估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约定评估机构与委托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当发生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变更、中止、终止情形时,事业发展部应对变更、中止、终止的情形进行重新审核,并就拟采取的行动及原因与委托方沟通,将信息传达到相关人员。如果项目负责人在接受评估业务后获知了某项信息,可能导致公司拒绝该项业务,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将该信息告知事业发展部,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 事业发展部在分派具体业务时,应考虑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考虑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考虑资产评估师之间的工作量平衡。
第六章 资产评估业务计划
第二十七条 评估项目开展前,项目负责人在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和参与评估人员的选定及分工的基础上编制《评估项目计划书》,评估计划通常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以使项目团队成员了解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重点关注的领域,也使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了解评估计划的内容,以便配合项目团队工作。评估业务 计划须经总师室和总经理的审核确认后实施。
项目 负责人应 根据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对评估计划进行必要调整,编制《评估项目补充计划书》
第二十八条 项目 负责人 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确定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对大型、复杂的评估业务,应编制详细的评估计划。
第二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开展前应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指导资产的产权持有方清查资产并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填报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检查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是否与委托评估的范围一致。
第三十条 总师室负责审核评估计划,参与大型、复杂项目的计划编制,监督计划的有效执行。
第七章 资产评估业务实施和资产评估报告出具
第三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组成员执行业务进行指导、监督与复核,既要保证业务执行过程的合规性,又要保证业务执行结果的恰当性。
总师室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派人随项目组进入现场指导项目实施,及时解决各类问题。
第三十二条 评估人员应对于所评资产按不同特性,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现场清查核实和勘察,全面了解评估对象现状,收集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核实评估对象的权属。并对于清查方法、过程、参加清查人员、清查日期等进行认真的记录,填写资产清查表和评估工作底稿,做到不重不漏,并达到规定的清查面。
第三十三条 评估人员根据清查核实、现场勘察后的结果,运用恰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对于运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论要进行分析、研究、比较,排除各种异常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以合理地评定估算资产价格。
第三十四条 评估人员在履行评估程序后,对评估数据进行仔细的校对汇总,计算各项评估结果,按准则要求撰写评估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对报告质量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责成有关人员补充、修改。
第三十五条 总师室对评估业务实施项目质量全面审核,包括报告内容和格式的审核,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现场工作的深度、取价依据及产权清晰度、以及对评估假设条件及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披露事项等方面的审核,工作底稿的审核,未完成项目质量审核的,不得出具报告。
第三十六条 项目组在执行业务时遇到疑难问题时,可向总师室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公司不能解决时由公司向外部专业人士咨询。
项目组在向公司外部的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时,应当提供所有相关事实;项目组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咨询情况,包括寻求咨询的事项和咨询的结果并需经被咨询者签字认可。
第三十七条 项目组引用其他专业报告时,应关注该专业报告合法性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评估报告中作出相关披露。
第三十八条 在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当项目组与各级审核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且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提交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质量风险控制委员会裁定。
第八章 监控和改进
第三十九条 总师室每年按照评估业务项目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随机抽查每个资产评估师负责的业务项目,并将考核评价的意见告知相关评估师本人;以年度考核表作为公司对评估师年度考评和职务晋升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 总师室每年度完成检查监控后,对检查监控结果作如下处理:
1 、确定所发现缺陷的影响与性质;2、适时将缺陷及补救措施告知相关人员;
3 、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十一条 事业发展部要定期的走访被评估单位以及相关的主管部门,及时听取对于评估工作人员的意见,及时反馈评估报告使用者对于评估报告使用后的信息,以利于评估机构工作人员树立服务意识,不断的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评估机构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并得到不断完善。
第九章 文件和记录
第四十二条 评估项目工作底稿是指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评估业务以及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总师室根据评估准则的颁布或调整,及时修订公司工作底稿。
第四十三条 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根据公司工作底稿的规范要求,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相应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应根据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反映内部审核过程,审核人在审核工作底稿时,应当书面表示审核意见并签字。
资产评估师收集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在相关资料中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第四十四条 资产评估师应当按照评估准则的要求,及时将评估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评估档案;评估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评估报告日后九十天内;如果评估师未能完成评估业务,评估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评估业务中止后的九十日内。
归档的要求见《资产评估项目资料归档验收办法》。
档案室应将本年度出具的报告文号与已归档报告文号进行认真核对,并于每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总经理和总师室报告核对结果。
第四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所有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责任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实施。
本制度由公司总师室负责解释。
上海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办法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的要求,为规范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控制,保证评估业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分类
1 、重大项目:涉及9项非证券机构业务的上市公司项目、集团性重组项目。
2 、核准/备案项目:是指符合国资管理要求履行核准/备案程序的项目。
3 、创新项目:中评协定义的 区别于传统评估业务的新业务(主要包括传统评估领域中的延伸业务 ; 新的经济行为带来的新业务;新的资产类型带来的新业务)。
4 、一般项目: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项目。
二、部门定义
1 、事业部:事业部是公司经营计划、业务项目开拓、客户管理主管部门,负有责任范围内事务的规划、执行、协调和管理职能。
2 、总师室:总师室是公司质量控制和监督的主管部门,负有责任范围内监督、控制、执行、协调和管理职能。
3 、业务部:业务部是负责部门项目的计划、进度、质量控制部门,业务部经理负有责任范围内的监督、控制、执行、协调和管理职能。
4 、项目部: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是项目的实施责任人和具体实施者。
三、项目前期管理
1 、项目洽谈、承接
事业部进行项目洽谈、承接。
评估项目由事业部承接或其他转接后进行安排落实。事业部在洽谈具体业务时应根据《资产评估项目承接风险评价制度》对拟委托事项进行必要了解,考虑客户的诚信情况,是否具备执行业务必要的条件、时间和资源,对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性质、管理状况、资产特点及经营活动复杂程度、评估人员的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编制《评估项目承接风险评价表》,以决定是否可以承接委托业务。
对于招投标项目,事业部负责完成投标书的编制和投标工作。在投标书编制中涉及公司重要的或特殊的项目,事业部应及时组织总师室、业务部相关人员召开会议,针对客户对项目的要求分解与落实相关内容,以保证投标项目符合要求。
事业部应及时对项目信息和要求进行统计录入,并传达至相关部门,便于对项目进行后续的跟踪管理。
2 、项目分配
事业部根据项目性质和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进行项目分配。
(1)对一般项目,事业部可将项目直接落实到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按照《评估项目部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2)对重大项目、核准备案项目,根据《资产评估重大项目核准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与事业部共同商定,并建立由项目协调人、总师室质量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协调评估过程中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相关中介机构以及公司内部的跨部门项目成员之间关系。
(3)对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和经验,由公司总经理与事业部商定,事业部和总师室要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
3 、签订合同
业务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编制,事业部初审,总经理室终审。
项目负责人接受项目后与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或被评估单位联系,在充分了解项目的评估目的、确定评估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的基础上,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与资产评估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当发生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变更、中止、终止情形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涉及的有关事项向事业部汇报,由事业部会同项目负责人就拟采取的行为及原因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对变更的项目重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对中止、终止的项目填制《评估项目中(终)止申请审批表》予以中(终)结,并将信息传达到相关人员。
4 、项目计划
评估计划由项目负责人编制,总师室和总经理审批。
评估项目开展前,项目负责人在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和参与评估人员的选定及分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评估操作指导意见》要求编制《评估项目计划书》,评估计划经总师室和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实施。
对大型、复杂的评估业务,项目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评估计划和评估方案,用以指导评估项目组成员按统一的评估思路和方法完成评估工作,确保操作口径的一致性。总师室分管总师负有督促指导的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对评估计划进行必要调整,编制《评估项目补充计划书》。
5 、项目立项、启动
一般情况下,评估项目在合同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签订的业务合同、经审核的评估计划书,向事业部申请网上立项。
当业务合同尚未签订,委托方要求先开始实施的项目,由事业部、总经理室发出指令由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接洽,经初步了解项目概况后编制合同初稿交由委托方审核流转,并向事业部申请网上立项。项目经理有跟踪合同的流转和签订的责任。
项目经立项后启动,总师室即开始介入项目,明确该项目对应的总师室责任人,参加项目预案会议,对项目部出具的实施计划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提请项目部实施过程中应关注的事项。
对重大项目、核准项目,根据《资产评估重大项目核准项目管理办法》,由项目协调人或项目负责人召集召开项目预案会议,参加人员为项目协调人、总师室质量分管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由项目协调人介绍项目情况,会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落实各分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分工及相关事项。
6 、项目指导
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展前应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指导资产的产权持有方或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并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填报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检查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是否与委托评估的范围一致。
四、项目中期管理
1 、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及时间进度,按照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要求负责项目实施,根据公司《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制度》组织项目组成员做好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相关方反馈实施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向总师室汇报资产清查情况及评估处理建议;根据评估目的及资产特性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评定估算,按照评估准则及规范要求撰写评估报告及技术说明。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执行的评估业务进行指导与监督。
总师室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进行项目跟踪管理,参与内部技术讨论,检查计划履行情况。根据《资产评估重大项目核准项目管理办法》参与重大项目、创新项目的外部沟通协调会、评估报告评审会以及内部分析会议,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
事业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理,检查计划完成日期与实际完成情况差异,对发现有差异的项目要求项目部分析原因及后续的整改方案,配合项目部与委托方协调影响进度的事项。
2 、项目审核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三级审核制度》,项目负责人承担评估报告一级审核的责任,对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责成有关人员补充、修改;负责各级审核意见的答复与报告修改。
总师室承担评估报告二级审核的责任,对评估业务实施的项目质量进行全面审核,未完成项目质量审核的,不得出具报告。并根据《资产评估项目质量考核办法》,在项目审核和归档审核环节,按照项目质量评分标准对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外部审核意见答复进行复核。
在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当项目组与各级审核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且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根据《资产评估项目质量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提交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质量风险控制委员会裁定。只有对分岐意见形成结论,才能出具评估报告。
五、项目后期管理
1 、报告出具
评估报告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出具,凡涉及需国资核准备案的项目,先出具送审报告,经履行核准备案程序后出具正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递交后,项目负责人负责催收评估费用。
2 、报告归档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的3个月内,对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按归档目录进行整理,在整理项目资料的同时,要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检查。归档资料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包括报告正文、报告附件、报告说明、评估明细表、工作底稿;电子档案包括报告正文、报告说明、评估明细表。
总师室根据《资产评估项目资料归档验收办法》对归档资料按档案目录逐项核对,检查应该归档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无短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将审核合格的项目资料移交给档案室,并办妥移交手续。评估费用收妥后根据项目组成员承担的工作量大小进行业务量分配与提成。
3 、客户回访
评估业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在向委托方提交报告的同时征询客户对服务质量的意见,通过《服务质量评议反馈表》进行服务质量回访。
事业部通过对被评估单位以及相关的主管部门的日常走访,听取对于评估工作人员的意见,反馈评估报告使用者对于评估报告使用后的信息,以促进公司及评估人员不断的改进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
总师室定期汇总和分析项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加强培训、完善技术标准等手段促进业务质量不断提高;通过走访相关的审核部门,听取对公司的评估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评价及改进意见。
100万以下:9.6
100万~1000万:4.8
1000万~5000万:1.6
5000万~10000万:1.2
10000万~100000万:0.184
100000万以上:0.184
资产评估师数量:9
类似项目业绩数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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