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智慧医疗项目之交换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2026-08-19
项目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智慧医疗项目之交换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招标公告
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招标人)委托,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智慧医疗项目之交换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卢湾支行智慧医疗项目 之交换机设备采购(招标编号: ZZB-26259 )。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数量:
1) 核心交换机: 2台
2) 汇聚交换机: 2台
3) 交换机(用于 DMZ区):2台
4) 交换机(用于内网): 2台
5) 交换机(指挥中心): 2台
6)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满足信创要求,采用国产自主可控的硬件,构建安全、自主的数字基础设施。
7)投标人须完成上述设备 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以及设备的相关软件、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 。
8)投标人 必须承担与招标人其他相关系统的项目承包商之间的配合义务,共同完成本项目建设及与其它相关系统的集成 工作以及满足与现有网络管理环境的兼容性要求 。
9)所有 设备 均须 含 3年免费 原厂 维保 ,维保期从验收结束后开始 。
2、 供货 要求: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将 设备 送达 招标人 指定地点 并完成交付安装 。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合法注册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需要提供总公司授权 。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 5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如 202 5 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 202 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提供 近 6个月内 任一期 依法纳税和 近 6个月内 任一期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 “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
4)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年内(从 202 3 年 8 月 1日起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 ,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
6)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在近 3年内( 从 202 3 年 8 月 1日 起至今 ),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
7) 投标人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从 202 3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 关联实体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提供承诺函 )。
8)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提供承诺函 )。
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
1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分支机构,母公司与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
12)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提供承诺函 )。
13) 截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人未被列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合格投标产品
1) 投标人须提供 所投产品 制造商(即原厂) 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或 有效的代理商资质证明材料 ( 涉及多个品牌的须提供所有品牌的 制造商授权书 或 代理商资质证明 ) 以及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若为原厂分支机构出具的文件,须同时提供原厂出具的其分支机构授权等同效力说明函加盖原厂公章 。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 基本资格要求 ,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派代表于202 6 年 8 月 20 日至 202 6 年 8 月 25 日(连续三天及以上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时,下午13:00~16:30时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伍 佰元人民币( RMB 5 00.00),售后不退。
1、需提交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投标人可于法定工作日将需提交的资料发到招标机构联系人的邮箱:wanghuili16@163.com,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务必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个工作日前, 前往浦发银行采购门户网站 , 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操作手册》 ,平台将对供应商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 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截图路径为登录后 选择 “工作台”,点击“信息管理”后 显示 供应商信息页面 的截图 。
4.4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招标文件缴费等流程所需的时间。
4. 5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 6 公告网站:金采网( /jc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浦发银行采购门户网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 6 年 9 月 9 日上午 10:00 时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888号 9 楼 915 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 2 6 年 9 月 9 日 上午 10 : 00 时 。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888号 9 楼 915 会议室开标。
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七、异议 /质疑受理
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环节有任何 “异议/质疑”的,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wanghuili16@163.com 。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888号9楼
联系人:王慧俐
招标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招标人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 588号
联系人: 张 老师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