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某小区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标包二(第二次)-询比公告
- 2026-10-23
项目名称: 2026年某小区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标包二(第二次)-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TM-LXXB20261714
招标公司: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2026年某小区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6年某小区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TM-LXXB20261714 ),采购人为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 预估费用 1159674.53 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 上海市 。 ( 适用于标包二 )
1 .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 .2.1 采购内容:
标包一: ★ 本标包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无线地磁探测器
489
个
2
车位引导系统无线节点控制器
22
个
3
集中控制软件平台
1
台
4
车位空余显示屏幕
1
台
5
400万变焦半球监控
108
台
6
监控杆
19
套
7
出入口人行通道门闸
5
套
8
400万融智能双光变焦枪型网络摄像机
6
台
9
智能化一体箱
15
台
10
智能化核心交换机
1
台
11
以太网交换机 POE
15
台
12
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 (企业版服务器)
1
台
13
园区软件平台
1
项
14
网络硬盘录像机
2
台
15
8TB硬盘
14
块
16
桌面式电源适配器
4
个
17
工业级千兆单模双纤 SFP光模块
31
个
18
55英寸液晶拼接显示单元
6
台
19
解码器
1
台
20
设备机柜 2000*600*600
2
台
21
设备机柜 2000*600*1000
1
台
22
机柜式光纤配线架
2
个
23
4芯光纤
5300
m
24
六类网线
12810
m
25
RVVSP-2*1.5
2000
m
26
IP网络广播客户端管理软件
1
套
27
IP网络音频采集终端
1
套
28
IP网络广播收音机播放器
1
台
29
IP网络电源时序器
1
台
30
IP网络广播
37
个
31
IP网络寻呼对讲话筒
1
台
32
话筒
1
台
33
前置放大器
1
台
34
功放 100W
9
台
35
功放 150W
3
台
36
功放 200W
1
台
37
功放 300W
1
台
38
音量控制器
1
台
39
三合一灯杆
37
套
40
二合一灯杆
40
套
41
报警主机
1
台
42
操作键盘
1
台
43
报警管理软件
1
套
44
单防区网络模块
1
台
45
室外三鉴红外探测器
1
个
46
声光报警器
1
个
47
双光束红外对射 ABT-60
5
对
48
单防区网络模块 LHB9000-Z1Pro
2
个
49
红外对射安装支架 LH-50L
5
个
注:本标包的设备督导安装、调试及验收由供应商负责,需提供所有设备的集成和安装服务,其费用应包括在响应总价之内。
标包二: 2026年某小区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 劳务 分包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2. 2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合同生效订单下达后 127 个日历日 内将响应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适用于标包一 )
★1. 2.2 工期要求: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 127 个日历日内完成;保修期: 项目 验收 合格之日起 一 年。 ( 适用于标包二 )
★1. 2.3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适用于标包二 )
★1. 2.4 技术要求: 供应商 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适用于标包二 )
★1. 2.5 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 。 ( 适用于标包二 )
1. 2.6 本项目划分为 2 个 标包 ,具体 标包 划分如下:
标包一:预估费用 695744.72元(不含税价);
标包二:预估费用 463829.81元(不含税价);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 标包 数为 1 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价)。标包一最高响应限价为695744.72元,标包二最高响应限价为463829.81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一: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
响应产品须满足询比文件要求。
2.1. 5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 11 月 3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 11 月 3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 11 月 3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 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或响应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供应商】( 20 2 4年1月1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 智能化 设备)销售业绩 相应的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 80 万元(含税)(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 1 . 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 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 或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 ) 。 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响应,可以不填报具体业绩,但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认定通知或公告等,即视同满足资格要求。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2.1.3 资 质要求:
须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资质,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 2020年 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
2.1. 4 人员要求(须提供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1. 4 .1 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
2.1. 4 .2 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C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供应商)。
2.1. 4 .3 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 1张(以上证书持有人应为项目组成员)。
2.1. 5 信誉要求:供应商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 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 7 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 11 月 3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 11 月 3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 11 月 3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近两年(自2024年 11 月 3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 9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 10 月 24 日 8 时 3 0分至2026年 10 月 27 日 1 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 6 供应商注册 ”。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 11 月 4 日 10 时 3 0分。
5.2 电子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 “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 电子采购系统 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 .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 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 .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 “操作指引 -CA办理 ”。
6 .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西路 189号B4楼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先生 ,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乔、曹玮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 moqiao.sh@c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