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浦养护院二期智能监测设备采购-周浦养护院二期智能监测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 2026-10-26
项目名称: 周浦养护院二期智能监测设备采购-周浦养护院二期智能监测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采购标的物: 智能监测设备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 周浦养护院二期智能监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ZHCG20260907071 )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 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性资金 ,采购人 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本项目已具备 采购条件 ,采购方式为 比选 , 邀请不特定的 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 .概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 周浦养护院二期智能监测设备采购 。 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比选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 .范围: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 采购 为其中的:
周浦养护院二期智能监测设备采购
3 . 预算金额: 671350.00 元
4 . 最高限价: 671350.00 元
5 . 供货期限: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6. 本项目比选 不允许 联合体形式。
7.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 是 。 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 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响应 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3.2 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 . 获取时间: 202 6 年 10 月 27 日 到 202 6 年 11 月 2 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3 : 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逾期不再办理。
2 . 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具体获取要求见本公告第七条 其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6 日 10 时 30 分
2 .递交方式: 浦东新区巨峰路 868 号巨丰文化大楼 6 楼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逾期 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供应商代表请持本公告要求携带资料参加开标。
六、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 . 开启 时间: 2026 年 11 月 6 日 10 时 30 分
2 . 开启 地点: 浦东新区巨峰路 868号巨丰文化大楼6楼
七、其他
1. 比选文件获取要求:
( 1 ) 方式 ① 【现场报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 代理人携带报名资料至浦东新区巨峰路 868 号巨丰文化大楼 6 楼登记,现场缴纳采购文件购买费用(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 2 ) 方式 ② 【 线上 报名】 :扫描公告附件二维码,登记报名信息以及上传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待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将通过登记预留邮箱通知),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通过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至代理机构对公账户,转账备注:【 26- 266 标书费 + 项目名称】。纸质版报名资料须于报名成功后 3 天内邮寄或直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件地址详见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3 ) 代理机构核实上述款项到账且报名资料齐全后 1 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
( 4 ) 采购文件售价: 8 00 元 / 份(售后不退)。
重要提示:请供应商预留充足转账到账时间,因银行转账延迟、备注缺失造成未能及时获取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报名资料(如无特别说明,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1 )供应商登记表(可打印或手写,无需盖章)
( 2 )营业执照(其他单位或组织需提供依法登记证书或证明文件);
( 3 )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合并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
( 4 ) 委托 代理人报名需提供: a.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盖章或签字)、 b. 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合并于授权委托书中)、 c. 委托 代理人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委托单位一致)或其他本单位员工证明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 供应商代表递交响应文件 及参加开启会议 时需 携带以下 材料 :
( 1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响应文件格式”);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2 )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响应文件格式”);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委托单位一致)或其他本单位员工证明并加盖公章。
4. 本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发布。
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 上海璟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浦东新区成山路 990 号 地 址:浦东新区巨峰路 868号巨丰文化大楼6楼
联 系 人: 王 老师 联 系 人: 羊丽华
电 话: 021- 38583722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信息:
采购公告附件-26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