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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2028年地铁及机场通信项目工程设计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 2025-04-03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2028年地铁及机场通信项目工程设计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地铁及机场通信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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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 2025年-2028年地铁及机场通信项目工程设计集中招标 已由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 由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 不含税金额1432.5万元;含税金额1518.45万元。

2.2招标范围:

标段 1 :地铁 13 号线等 7 条线路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预算含税金额: 844.502 万元

标段 2 :市域铁路嘉闵线等 3 条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预算含税金额: 377.678 万元

标段 3 :浦东机场 T3 航站楼楼宇室分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预算含税金额: 296.27 万元

2.3 设计周期:下达订单之后 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4本项目划分标段,划分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份额

预算(不含税)

实施区域

1

份额 1

525.2 万元

13号线(青浦、闵行、浦东)、21号线(浦东)、12号线(闵行、松江)、23号线(闵行、徐汇)

份额 2 271.5 万元 22号线(浦东、崇明)、19号线(宝山)、15号线(闵行、奉贤) 2 份额 1 228.2 万元 市域铁路嘉闵线(嘉定、闵行)、市域铁路机场联络线二期(浦东) 份额 2 128.1 万元 市域铁路示范区线(青浦、闵行) 3 / 279.5 万元 浦东机场 T3航站楼(浦东)

2.5中标人数量:5个(本项目不限投,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若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则被否决投标。

2.8 本批次集中招标结果执行的期限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年12月31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1:

1.投标主体: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控股及管理关系:

(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轨交覆盖类设计服务)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只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 2:

1.投标主体: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控股及管理关系:

(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轨交覆盖类设计服务)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15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只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段 3:

1.投标主体: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控股及管理关系:

(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楼宇室分类设计服务)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只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 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5.1 电子版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4 月 4 日至 2025年 4 月 8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1登录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 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邀请书 “【 6 】投标人注册 ”。

5 .2.2 投标人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 再点击 “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领取”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申领后,在门户网站“帮助中心-下载中心”内下载供应商专用文件编制工具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及编制申请文件。 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进行注册,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 。

5.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 招标文件费用: 本项目 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4 月 27 日 09时30分 】。

6 .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 “ 投标文件递交 ”按钮 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5)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6 .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 5.1 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江苏路 5 00 号 2 1 楼】。

6 .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 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投标人注册

7 . 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 “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 “新用户注册 ” 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 “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 . 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 A证书的投标人应 确保 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 . 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工作日 9 : 0 0-1 8 :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www. cebpubservice .com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 中国铁塔 电子采购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 联系方式 及异议联系方式

9.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地址: 上海青浦区诸光路 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栋B楼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咨询):曹佳,张文情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 500号21楼

邮编: 200050

电子邮箱 : zhangwenqing.sh@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后,通过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 zhangwenqing.sh@chinaccs.cn )提出。

9.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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