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站台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站台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 2025-04-03
项目名称: 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站台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站台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站台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设备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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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站台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六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其中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为项目管理方,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为执行方,上海轨道交通十六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为出资方。建设资金来自 100%国有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站台门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2.1工程概况
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共设置13座车站,3座地下车站,地下车站站台设置全高站台门,10座高架车站设置半高站台门,本工程车辆采用A型车,车辆编组为6节或3节编组,客室车门数量为3档门/节。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20km/h。全线设置站台门共计38侧,车站站台设置2侧~4侧站台门。本工程范围包括16号线所有车站的站台门系统更新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应包括站台门系统的门体设备(结构框架、固定门、滑动门、应急门、端门及端门的隔断等)的检查维护及附件更换、传动机构、供电系统、监控系统(含各类传感器)、接地和绝缘材料、电缆、管线和线槽、安装支架等全套硬件设备、程序软件及设备材料、系统附件的更新,包括站台门所有部件和影响专业的拆除和安装工作,以及工程实施期间配合运营的过渡方案。站台门更新改造的技术指标应满足本文件通用技术的要求,达到申通集团站台门统型的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为5年。
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2.3交货期
2026年9月底前全部交付完成。具体交货日期待发标方指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供货商投标要求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站台门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出具2020年3月1日至今(近5年)同类供货业绩和销售记录证明;
3.4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a)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则投标被否决;
b)当投标人为国有控股性质企业,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且无法提供上级单位对其出具的该企业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的,则投标被否决;
c)当投标人为非国有控股性质企业,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一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则投标被否决。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名单及投标人相互间的股权、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天眼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为准,若冲突以后者为准。
4.3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 月7 日至2025年4 月14 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09时00分。
6.2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桂林路909号7号楼2楼开标室1
6.3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
6.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8特别说明
1)成功线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购买文件时须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48小时内,以邮件和短信形式再次提醒各潜在投标单位联系人准时到场等各项投标准备事宜,各单位联系人应回复是否准时参与投标,如未回复,则视作已确认参与投标。
3)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书面放弃函除外),将予以信用扣分并记录在案(信用处罚告知函格式见附件),如累计达二次,将被视为干扰正常采购招投标秩序行为,列入申通集团黑名单。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导致招标失败的,则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20分的处罚;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虽未导致失败的,但仍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10分的处罚;
4)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十六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恒通路222号
联 系 人:张慧萍
电 话:63189188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C栋3楼C303-C305室
项目负责人:凌榕
联 系 人:赵俊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