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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软件开发的合同公告

  • 2025-04-03

项目名称: 浦东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软件开发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3查看完整信息0159386-15185490

招标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

中标公司: 上海新瑞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AI智能服务系统知识产权智慧监管系统知识产权办案辅助系统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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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 11N32466870120251001

二、合同名称 : 浦东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软件开发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 3查看完整信息0159386-15185490

四、项目名称 : 浦东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软件开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1号T2栋3楼

联系方式: 50371271

供应商(乙方): 上海新瑞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查国平 ( 男 )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709号、秋月路26号7幢一层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浦东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软件开发

数量: 1.00

单价(元): 17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建设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平台、专利预审智能审查系统、知识产权智能辅助决策系统、知识产权智慧监管系统、知识产权办案辅助系统、AI智能服务系统和知识产权与浦东重点产业智能分析展示系统。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测试、试运行、交付、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供应商可自报少于180个日历日的其他时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5.2.2 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具体时间根据大数据局批复付款进度而定)

(2)成交供应商完成项件产品安装、调试,交付软件使用手册,并经采购人签收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验收报告(由合同双方及新区大数据中心签署)、合同规定的有关资料(一式二份)、发票正本(经审核符合要求)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合同金额(元):

174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2025年04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信息:

* 浦东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软件开发的合同(11N32466870120251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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