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某街道城运中心显示屏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2025-08-19
项目名称: 某街道城运中心显示屏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TM-DXXB20251182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某街道城运中心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TM-DXXB20251182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某街道城运中心显示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为 4336.28 元(不含税价)。
1.2采购内容 :
★ 1 . 2 . 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质保期
1
拼接屏幕(显示)
1
块
验收合格后 1 年
注:本询比项目的设备督导安装、调试及验收由供应商负责,需提供所有设备的集成和安装服务,其费用应包括在响应总价之内 。
1 .2.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15日内实施完毕并验收完成 。
1.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6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 4336.28 元(不含税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响应产品要求
2.2.1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 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 8 月 26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8 月 26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8 月 26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 8 月 19 日 8时30分至2025年 8 月 22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潜在供应商须在此时间期限内按要求完成登记申领,未在此期间完成的,视作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
4.2 获取方式: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 或通过 “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 : 2025年 8 月 26 日 10 时 15 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方式 :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 通过 “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 “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 339号
联系人: 袁老师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 赵君豪、 陈艳、费家彬、张庆嵘
电子邮箱: feijiabin.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业务):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 200085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