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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服培训中心2025年真如无人机外场实操基地改造项目

  • 2025-08-19

项目名称: 上海通服培训中心2025年真如无人机外场实操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CTBX0100-2025-3575

招标公司: 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采购标的物: 无人机外场实操基地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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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服培训中心 2025年真如无人机外场实操基地改造项目询比

失败公示

上海通服培训中心 2025年真如无人机外场实操基地改造项目询比(项目编号: CTBX0100-2025-3575 )至售卖截止时间,前来购买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本次询比失败。

202 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 5 年 8 月 22 日,共 3 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询比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询比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询比人有权不予受理:

(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 系 人:

翁佳颖、顾凯华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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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wengjiaying.sh@chinaccs.cn

询比人 : 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202 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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