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2-03
项目名称: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托,对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负责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各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用户预算:本项目预算为0.00万元,服务期限内按实际委托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最终费用按“实际发生项目委托”结算。
4.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5.结算原则:按实结算。根据结算依据自报下浮。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且符合:
1.投标单位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https:///)、“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r/list)、“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02月03日起至2026年02月09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3:00 -- 15:30(北京时间),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3A楼(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双休日、国定假日除外),同时携带下列文件备查: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直接响应的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
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采购文件资格。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竞争磋商文件资料费6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四、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6年02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以邮件(需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如有),邮箱:tangying@。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3A楼会议室。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3A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开启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磋商资格。
(2)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1份),当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响应文件为准。
★注意:电子版需为正本盖章的原件扫描件。
(3)磋商保证金银行保函或转账凭证(在有效期内的)(如有)。
4、竞争性磋商时间:2026年02月1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3A楼会议室进行,请各响应文件供应商准时出席。
注意:响应文件开启时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将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招 标 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6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3A楼
联系人: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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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tang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