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商用航空发动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 2026-04-12
项目名称: 2026年度商用航空发动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招标公司: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采购标的物: 商用航空发动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教委联合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预先责任公司、上海商发航空发动机产业创新研究院开展2026年度商用航空发动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商用航空发动机领域产业需求为核心牵引,聚焦行业发展关键技术瓶颈与人才培养需求,推动本市高校与产业主体深度合作,构建“校企共创、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的协同创新体系。通过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商用航空发动机领域核心技术,培育一批高素质产业创新人才,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上海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申报范围与要求
1.申报项目须严格遵循《2026 年度商用航空发动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指南》(附件 1),聚焦商用航空发动机设计、制造、试验、材料、测控等关键领域的迫切需求,开展应用性、创新性研究与技术攻关。
2.申报项目须依托中国航发商发开展协同研究,企业深度参与项目方案设计、研发实施、人才培养等全过程。
三、支持政策与经费管理
1.支持周期:项目支持周期为 2-3 年,具体实施周期由申报单位结合研究内容合理拟定。
2.经费投入:项目经费由市教委与中国航发商发(以下简称“出资方”)按 1:1 比例联合投入,经费分年度拨付至立项高校(具体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由高校按照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统筹使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资产与知识产权:项目实施形成的所有实物资产所有权,由出资方协商确定;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实行共享机制,具体共享细则由校企双方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
四、项目管理机制
本计划项目实行立项、实施、结项全周期闭环管理,构建规范化项目管理体系。
1.立项评审:出资方组织行业专家、高校学者、企业技术骨干等组成评审专家组,围绕项目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技术创新性、校企协同方案、人才培养规划、经费使用合理性等方面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2.实施监管:立项后,高校需联合合作企业制定项目详细实施计划,定期向出资方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出资方将采取里程碑检查、中期检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项目研发进度、经费使用、协同成效等进行动态监管,对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立项资格。
3.结项验收:项目到期后,申报单位需提交结项验收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出资方组织专家组开展结项验收,验收通过的正式完成项目结题;未通过验收的,限期完成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
五、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同一指南方向,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15日11:00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本部门《2026 年度商用航空发动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 2)及汇总表(附件3),同时附项目团队相关科研基础材料等附件。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遴选。
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若有涉密内容需按相关规定作脱密处理。本次申报组织工作委托上海商发航空发动机产业创新研究院具体实施
六、联系方式
市教委科研处
联系人:魏文栋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上海商发航空发动机产业创新研究院
联系人:陈育英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科研处
2026.4.8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商用航空发动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2商用航空发动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商用航空发动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