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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东社区09-02地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代建项目-沪东社区09-02地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代建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4-14

项目名称: 沪东社区09-02地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代建项目-沪东社区09-02地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代建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NXC2026-49

招标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代建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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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沪东社区09-02地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代建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沪东社区09-02地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代建项目

2、招标编号:NXC2026-49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代建服务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3万元(国库资金:73万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6-04-14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04-21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招标系统中获悉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6-04-14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04-21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04-24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6-04-24 10:15:00。(暂定)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

以上资料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至磋商地点由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费用:截止至2026-04-21上午10:0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付费的投标报名不予通过。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截图。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城路259号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7室

联系人: 陈老师联系人: 郑晨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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